居民楼4楼一位女士表示,事发时她和女儿在家,“作为母亲,我时常提醒女儿,朝屋外丢纸都不行,更不可能扔这种会伤人的东西。”
据了解,事发后,接到市民报警的抚琴派出所民警很快赶到现场,陪着程先生的妻子逐楼逐户进行询问,但该楼居民都矢口否认高空抛物的行为。无奈之下,民警只有将程先生先送至医院救治,同时带走了伤人“凶器”。
小区居民说,事发后小区物管已挨家挨户询问情况,并作出提醒。
师说法
找不到加害者 或整栋楼业主担责
对于这场飞来横祸,程先生说,自己并非想要经济赔偿,但希望肇事者能够站出来,当面向他道歉。
律师邢连超表示,《侵权责任法》明文规定,对高空坠物导致意外伤害的民事案件,如果能找到投掷物品的加害者,由加害者承担全部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找不到加害者,则由该栋居民楼可能加害的业主(即3楼及以上住户),共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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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物何时休
2010年4月22日,川师北大门附近某工地,一名小伙不幸被高空坠物砸中,导致全身多处骨折。
2011年7月9日,成都茶店子东街69号附近,市民叶丽(化名)被一把从4楼扔下来的刀刺伤小腿。
2011年8月15日,成都市民小陈骑电瓶车经过锦阳商厦时,被从天而降的一个陶瓷水杯砸中,导致右半身瘫痪。
2011年8月28日,成都青羊区草堂北路6号,一把菜刀从天而降,落到临街店铺门前,幸未砸伤路人。
2013年3月21日,成都五福桥社区澳龙名城小区,一只小贵宾犬被人从楼上丢下,砸坏一辆私家车挡风玻璃。
立即评
扔的是钳子 丢掉的是良心
高空抛物伤人,近年来屡屡发生。抛的东西五花八门:有纸片、果壳、茶杯,甚至菜刀和宠物犬。扔东西的原因也千奇百怪,有的是因心情不好,也有夫妻吵架引发,更有随手丢着玩。
但这些随意向窗外丢东西的人应该清楚,他们扔出去的也许只是把“钳子”,丢掉的却是良心。
高空抛物伤人因难以找到加害方,导致伤者索赔难。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除加强法律处罚外,小区加强宣传、提高居民素质也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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