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爵斌坚决否认参与李木匠贩卖人口的勾当;他承认收过李木匠500元,但这些钱是李木匠此前欠他的药费。但是这样的解释未能过关,1984年1月,达县法院以拐卖人口罪和诈骗罪,判处周爵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追回全部赃款、赃物”。
平反再入狱
服刑期间,周爵斌坚称自己无罪多次申诉,1989年4月,达县法院以周爵斌犯拐卖人口罪、诈骗罪改判他有期徒刑四年。周爵斌出狱后觉得憋屈继续申诉,1991年,达县法院认定周爵斌“不构成诈骗罪,拐卖人口情节轻微,免于刑事处分”。但他仍继续申诉,1996年,达县法院最终宣告周爵斌无罪。
出狱后,周爵斌发现外面的世界变了。他被捕那年,妻子已怀孕6个多月,她觉得丈夫是个犯人不光彩,所以打掉胎儿,离他而去。父亲因为他“不争气”,而被“活活气死”。出狱后几乎没有人愿意跟他说话。
周爵斌对这些习以为常,他依旧操持老本行给人看病,1999年,他调到达州市公安局戒毒所工作。
天有不测风云,2004年有人向省领导反映周爵斌是劳改释放人员,他进入公安队伍有问题。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周爵斌案进行了调查,并决定提审。最终,法院认定存在刑讯逼供,但再次以拐卖人口罪判处周爵斌有期徒刑两年。时隔多年再度获刑,周爵斌的老母悲痛欲绝,不久在家中跌倒而死。
终获清白:
侦查阶段存在刑讯逼供
“在我们这样的小地方,清白比命都重要,我不能背这样的黑锅。”周爵斌始终未放弃申诉,终于,2007年底,全国人大内司委指示最高法院对该案进行复查,但2008年8月最高法院派员到达县法院调取案卷时,却发现周爵斌的卷宗“不见了”。周爵斌再次申诉,达州中院及达县法院组织查找卷宗,2012年6月28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此案。
四川省高院查明,王桂秀、李胜秀、冷芬等人2004年所作的陈述和证言均否认周爵斌拐卖人口,侦查阶段确实存在刑讯逼供,且李木匠至今未归案,对周爵斌的“犯罪事实”都是有罪推定。
这一次,王桂秀、李胜秀两人再次改口。王桂秀告诉记者,当年在到了山东聊城后,李木匠带来一名40多岁的男子给她“介绍对象”,她不同意,李木匠便找周爵斌做她的思想工作,周爵斌一口回绝。李木匠又介绍了张某,她表示同意。后来她才知道自己是张某用1800元买的。李胜秀也向法院坦承自己当年作了假口供,周爵斌并未拐卖她。达县公安局民警黄一友证实存在刑讯逼供。
2012年12月,四川省高院作出判决,“周爵斌拐卖人口罪证据不足,撤销原审判决,周爵斌无罪”。
昨天,记者致电达县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案件过去太久了,当年办案的法官都已离开原来的岗位或退休,该案是否属于冤假错案“现在还不好说”,“是否启动错案追究程序,还要等上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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