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14岁少女珊珊,本应在教室里读书,可她却举起尖刀刺向了比自己大3岁的另一女同事……原来她认为自己在酒吧上班时,被对方控制并经常受欺负。昨天,记者从市二中院了解到,因犯故意杀人罪,珊珊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4年。
据了解,珊珊是万州人,两岁时,她的母亲张媛和父亲王志就离婚了。珊珊被判给父亲,张媛则外出打工了。没过多长时间,珊珊回到了外婆身边,随外婆一起生活。
据承办法官介绍,珊珊在读小学期间,成绩名列前茅,曾先后荣获学校“三好学生”、“创三好学生”、“进步之星”、“学习之星”等称号。
2011年3月,珊珊读到初一下学期时,正在河南承包工程的王志到学校找到珊珊,塞给她1000元钱。珊珊拿这个钱买了一部手机,此后,经常有人给珊珊打电话。后来,珊珊回家的次数逐渐少了,最后坚持要辍学。
2011年下半年,珊珊不听劝阻,离开了老师和同学。那年,她才13岁。最初,她老老实实呆在家里。后来,她见外婆不给钱花,就决定自己出去打工。
珊珊有个要好的同学叫娟子,住在万州城里。娟子的父母在外工作,当时她也没念书了。珊珊找到娟子,两人跑遍了万州城区及巫溪、巫山等地方,准备找份工作。由于没满16岁,没有身份证,她们四处碰壁。
2012年春节,在外打工的张媛回到了家中。春节后,张媛把珊珊带到江苏昆山。张媛托朋友到一个汽车配件厂,给珊珊找了份工作,后因种种原因,珊珊辞职了。
去年5月初,珊珊回到万州。她再次找到娟子,想在万州找工作。娟子的男友把珊珊介绍给了17岁的黄欣(本案死者)。据悉,黄欣一直在万州城里的一些酒吧上班。
珊珊与黄欣结识后,便借宿黄欣家。两天后,黄欣便和珊珊商量,要她和自己一起去酒吧上班,珊珊同意了。珊珊到酒吧上班后,黄欣告诉她,以后每天要给她50元钱作房租。后来,黄欣又涨到了100元。
珊珊虽不情愿,但想到自己是黄欣带出来的,且黄欣在圈里很出名,怕被欺负,每次黄欣找她要钱她都给了。后来,珊珊熟悉一些场子后,便开始单独去上班,想摆脱黄欣控制。可珊珊不论走到哪,黄欣都能找到她。
5月11日晚,珊珊到一家宾馆睡觉。第二天,黄欣问她为什么不回去,当场把她包里的400多元钱拿走。
5月15日下午,躲了几天的珊珊到一家网吧上网,黄欣带着几个男生找到她,二话不说,就打了珊珊几耳光,还叫珊珊拿钱来,见黄欣人多势众,珊珊只好掏了200元给她。
想到打不过黄欣,5月16日下午,珊珊到商场买了一把水果刀放在包里,用来防身。当晚9点,珊珊正在某歌城上班。黄欣不知通过什么途径,又带人找到这里。见面后,黄欣找珊珊索要400元钱。珊珊口里虽然答应着,但心里充满了怨愤。
随后,趁黄欣不注意时,珊珊掏出水果刀向黄欣胸部扎了一刀,黄欣转身往外面跑,珊珊追了上去,对准黄欣又是一阵猛刺……直至黄欣气绝身亡。当晚10:39,珊珊掏出手机,打了110报警。随后,警察赶来将珊珊抓获。
今年3月18日,市二中院审理认为,珊珊的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其有期徒刑14年,并赔偿被害人父母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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