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六 违规罚款到底罚多少
《草案》原文:第三十七条:销售的机动车油品未按照国家规定添加车用油品清洁剂,并未保证油品的清净性达到规定标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条,均有罚款的内容。
观点:自由裁量权太大
省环保厅总工程师石晶认为,这些处罚的自由裁量权太大,她建议缩小弹性执法空间,预防执法人员权利寻租。她的观点,得到了刘家富等多名代表附议。
焦点七 “黄标车”进限行区不能仅罚款
《草案》原文:具有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违法交通管理措施进入排气污染防治交通管理限行区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罚款。
观点:“黄标车”进限行区还应扣分
章美良建议,对于闯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不但要处以200元罚款,还应当增加记6分的处罚。刘家富也认为应当增加扣分的处罚,即使每次记0.5分也可以给违法者以足够的震慑。
焦点八 持续排放黑烟如何量化并监管
《草案》原文:第三十九条:行驶的机动车持续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排气污染物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维修,处500元以下罚款。
观点:乱排黑烟不能仅罚款了之
孙晓栋认为,“持续排放”没有量化,同时没有明确该由哪个部门来监管。此外,也有代表提出,对于行驶中持续排放黑烟的机动车,不能仅仅罚款了之,应该要有持续跟进措施,确保至排放合格为止。
焦点九 报废车辆应纳入监管范畴
在座谈会上,南昌市商贸委副主任游志卫提出,《草案》中没有将报废车辆的监管纳入。他认为,对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报废时限作出明确,且实行营运车辆终身制,以杜绝营运车辆更改成非营运车辆,推迟报废期限,加大排气污染。
【重要声明】:新安热线刊载此文仅为提供更多信息方便网民阅读目的,并不代表新安热线同意文章的说法或描述,也不构成任何建议,对本文有任何异议,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