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认为,张福在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且赔偿了被害人近亲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审判时张福已经年届六旬。因此,综合其犯罪的起因、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和社会危害性等因素,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危害社会,法院决定对张福适用缓刑,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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