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很多要来求我的人送来的100万以下的,送的人太多了,记不清了。此外,我还有很60多套房产(包括多套别墅)。
我的家人已经移民加拿大,我的小老婆我也帮她移民澳大利亚了。经过多年准备,我的资产已经转移了一部分到国外,足够我家人用几背子了。我现在就是一个裸官,没什么可牵挂的了。今年等我把村民的房子一拆,把拆出来的土地一卖,我就可以拿到2亿元的好处费走人了(包括三公司土地变现),我可以去加拿大和大老婆过,也可以去澳大利亚和小老婆过。
说了这么多,只是证明我有那么多钱,足够救助1000人以上了。我要赎罪,急需要钱的人们,请你们救救我吧,赶快来找我拿钱吧。请你们在2013年上半年来找我,过时可能我已经去国外了,你们不好找了。为了你找我方便,再次提示我的地址是: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马家营村3号和148号刘红启我们家有两栋8层楼的房子,很好找的,我是村长,一问大家都知道的。
网帖是真是假?
当事人:网帖非自己所发内容失实
该帖在网络引发了网友的“围观”。网民在QQ群中转发这一消息时表示,该帖子不像自己发的,看着像别人“整”这个村长的,但对事项又说得很清晰,“到底是真是假?”
19日,记者与金辰街道办事处与马家营村小组对网贴内容进行核实采访。
在金辰街道办事处,据相关人员介绍,马家营村小组长名为刘洪啟,也是昆明市人大代表,担任村小组长19年,办事处未接到过关于其贪腐行为的举报。
随后,记者与当事人刘洪啟取得联系,并接受记者采访。
“自己从未在网上发过帖,网帖连我的名字都写错了,我的名字是刘洪啟并非‘刘红启’。”当刘洪啟细细看完网帖后表示,网贴的内容都失实,完全是诬陷和编造。
“所谓60多套房产从何而来?!我在昆明只有3号和148号这两处房子,这两套房子还是自己向银行贷款建的。”刘洪啟说,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马家营村3号和148号房屋确系自己所有。3号房屋系1988年按照政策在宅基地上批建的;而148则是1998年按照昆明市旧村改造政策批建的。按照这两个政策,如今马家营村里不少村民都建有两栋房子。
针对网贴中所列举的“敛财事项”,刘洪啟也逐一对记者进行了说明:一是汇峰大厦实际占地10亩,1997年村里与开发方协议出地10亩,出资1000万元以联营形式建设,并非网贴所称“占地30亩左右”。由于当时村里没钱,村里向银行贷款2000万元,但实际一直到2003年,实际出资500万元,并且收取了对方五年租金共计500多万元,2003年村里召开村民大会,140余位村民以92%的赞成率通过,将大厦以2500万元卖给了合建公司;二是金星宾馆实际占地只有6亩左右,当时由于修建北京路延长线以及两边道路,占去近4亩地,并非网贴所称“10亩”,1998年村里也通过村民议事按10亩地卖给开发方,而且按照当时政策,将相关款项发放补贴给农转非村民。三是金星机械厂那块地,也就是建俊发中心的土地,实际占地10亩,2008年村里以2200多万元连着地上附着物一起卖的。四是“三公司”的9.87亩地是村里2004年以520万元卖的,后来还让人家补了两次钱共130万元。
“当时卖地都是经过村民议事讨论并且同意,协议和所有单据还在,价格也是按当时市价卖的!” 刘洪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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