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 身为小学教师,却以“恋爱”之名多次奸淫年仅12岁的女学生。日前,由云南省砚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王恩开被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今年43岁的王恩开是砚山县蚌蛾乡板榔小学的一名数学教师,该校六年级的女生柏某经常向王恩开请教,久而久之,王恩开对外表稍显成熟的柏某产生了邪念。2012年4月的一天晚上,王恩开发短信给柏某,以谈学习为借口约柏某一起到校外散步。见四处无人,王恩开便对柏某实施了奸淫。之后的几个月内,王恩开不断以发短信、打电话的方式向柏某示“爱”,使情窦初开、不谙世事的柏某与其确定了所谓的“恋爱”关系。其间,王恩开还发一些黄色短信和自己的裸照给柏某。
2012年7月底,柏某的哥哥无意间发现了妹妹手机上的短信和裸照,便将此事告诉父亲。柏某的父亲以为二人只是发发短信,而且考虑到柏某还小,怕影响其声誉,便只是对柏某进行了教育。
直至8月底,柏某的父亲发现王恩开还在发短信骚扰柏某,并追问柏某,才得知王恩开已经对她实施了多次奸淫,遂到公安机关报案。
【重要声明】:新安热线刊载此文仅为提供更多信息方便网民阅读目的,并不代表新安热线同意文章的说法或描述,也不构成任何建议,对本文有任何异议,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