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依法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绑架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赌博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行贿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虚报注册资本罪等14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陈垚东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币1.27亿元。
1名被告人免予刑罚当庭作保证
法院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容留卖淫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5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伍健东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币130万元;对34名被告人分别判处1年3个月至18年不等有期徒刑;对2名被告人宣告缓刑;对1名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审判长对从宽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的江锦平当庭予以训诫,要求他谨记教训,保证不再违法犯罪,江锦平当庭作出保证。
法院共对12名被告人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共对33名被告人和1个被告单位并处罚金,并处罚金总额逾2.6亿元。同时,判决追缴、没收被告人陈垚东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和组织、领导、参加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分子聚敛的财物及其收益,没收用于犯罪的工具。对实施故意伤害犯罪的伍健东等4名被告人,依法判令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据了解,该案庭审历时23天,判决书达50万字,800余页。
陈垚东罪名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故意伤害罪
绑架罪
非法拘禁罪
抢劫罪
敲诈勒索罪
赌博罪
聚众斗殴罪
寻衅滋事罪
强迫交易罪
容留他人吸毒罪
行贿罪
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虚报注册资本罪
刘少雄受贿近2000万
49岁的刘少雄是宝安区沙井街道原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他在庭审中对自己犯受贿罪供认不讳,表示自己的犯罪行为国法不容,甘愿接受惩处。
经法院查明,刘少雄纵容以陈垚东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并收受陈垚东贿赂港币1200万元,收受个体商人谢文贤贿赂人民币500万元,收受深圳万丰公司和该公司董事长潘泽勇个人贿赂人民币145万元、港币120万元,以上受贿金额总计港币1320万元、人民币6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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