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  呼和浩特1月29日电 内蒙古鄂尔多斯苏叶女集资诈骗案25日一审宣判,被告人苏叶女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犯罪所得继续予以追缴后退赔被害人。


  记者获悉,苏叶女,女,1971年出生,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2006年,苏叶女用购买彩票中奖的7万元开办了俏资美容院,随后在没有任何资金保障的情况下,开始以投资煤矿为由,以月4-5分的利息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并将吸收回来的资金全部融资给了高峻亮。因高竣亮无法返还本金及利息,造成苏叶女资金的巨额亏空。为了偿还前面借款人的本金及利息,苏叶女虚构事实,以投资煤矿、酒店、开发别墅项目、资金周转等名义,继续非法集资。2011年9月20日,苏叶女在巨额资金无法归还的情况下,向当地公安机关投案。


  一审法院认定,苏叶女非法集资人民币12亿多元,扣减案发前归还的本息,实际诈骗5.5亿多元。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并给众多的被害人利益造成了特别重大的损失,同时严重破坏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危害特别严重,故苏叶女虽构成自首,依法不予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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