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  欠债不还,有新招对付!昨日,广州市中院首次在新浪、腾讯官方微博(@广州中院)公布了“限制高消费令”,并@广东政法、法耀岭南、广州发布等政务微博,同时还公布了举报电话,接受网友举报被执行人的高消费行为。


  市中院执行指挥中心主任、执行一庭庭长邓五云表示,之所以在官方微博公布“限高令”,是受之前将“限高令”登报后收效明显的启发,目的是让“限高令”这一新的强制执行措施真正发挥作用。


  欠债企业老总高消费被禁止


  昨日下午,广州市中院在官方微博发布“限制高消费令”,限制债务纠纷中被执行人的高消费行为,直至债务全部履行为止。


  记者在微博上看到,其中一条“限高令”是针对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蔡文杰。公告显示,在该企业相关债务全部履行完毕之前,蔡文杰不得以公司财产支付费用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此外,以公司财产在酒店、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等行为也被禁止。


  记者在“广州中院”新浪微博上发现,其中一条“限高令”发出后约20分钟,该院随即补发一条微博,声明由于债务纠纷的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向该院法官反映准备和解,执行部门经合议决定撤销公告。


  违反“限高令”或被拘留


  据了解,如被限制高消费的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被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必须经法院批准后方可进行。被执行人如果违反限高令,经查证属实的,将被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每条限高令都公布了举报电话,公众也可以私信向“广州中院”举报。邓五云介绍,举报时最好能够提供相关证据,如照片、消费单据等材料。如果被执行人在此期间履行了义务,法院也会为其“正名”,在第一时间删除相关微博,并可根据其请求在网上公告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毕的情况。


  市中院执行局局长刘跃南表示,微博公布限制高消费令,既节约申请执行人成本,又能起到刊登公告同样的效果,今后将作为一项长期制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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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广州共发近2万份“限高令”


  信息时报讯(记者何小敏通讯员马伟锋) 昨日,广州市中院院长刘年夫在人大会上所做的工作报告中提出,2012年全市法院通过加大“限高”、拘留等强制措施,为当事人实现债权81.9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71%和24.20%。


  市中院执行指挥中心主任、执行一庭庭长邓五云昨日透露,2012年广州两级法院共执结案件55120件,其中共向19129名被执行人发出“限高令”,成为使用率最高的强制执行手段。


  市中院执行局局长刘跃南认为,“限高令”实际上也是被执行人的一份“信用记录”,让“限高令”发挥应有作用,不仅仅能够提高法院强制执行的威慑力,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也是法院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立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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