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平在讯问中说,他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反研究院和组织纪律的,但他觉得自己也没有从中得到一分钱,万万没有想到会触犯刑法,会有这样严重的后果。案件公诉后,西城法院判决李平犯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缓刑三年,并判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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