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长安夜总会误伤深圳民警案庭审现场,被告称误以为是假警察来闹事“砸场子”。
新安热线讯 今年1月,深圳市宝安公安分局民警到东莞长安镇传奇夜总会抓捕涉黑犯罪嫌疑人,被夜总会保安打伤。警察开枪自卫时,误杀一名的士司机。昨日上午,参与打警察的传奇夜总会15名保安涉嫌故意伤害罪在东莞第二法院过堂,保安队长赵某涉嫌帮助毁灭证据。多名被告人辩称,当时不清楚办案警员身份,误会对方是假警察来“砸场子”,才发生了这场斗殴。众被告人均当庭认罪,请求轻判。
围观的哥被误伤身亡
检方起诉书显示,今年1月9日晚上11点半左右,深圳市宝安公安分局连某等民警带领33名特保队员,到东莞长安乌沙社区传奇夜总会111房对一宗涉黑案件重要嫌疑人实施抓捕。当深圳警方进入该房控制房内的人员后,在场的传奇夜总会保安人员与深圳警方的特保队员在该房外的通道至大厅2号安检门处发生争执并推拉。
不久,传奇夜总会多名保安赶到。陈某等15名保安持砍刀、水管等将6名深圳警察打伤。有目击者称,当时警方进入夜总会5分钟后,就集体撤退到夜总会外,后面还有人持刀追砍。警方先是朝天鸣枪警示,后开枪自卫误伤夜总会门口一名的士司机。第二天,中枪的的士司机不治身亡。
深圳6名警员被砍伤
事发后,夜总会保安队长赵某接到通知后赶回,为逃避警方侦查,即让参与打架的保安收拾好作案工具并离开。长安公安分局接报后立即出警赶赴现场,在现场缴获水管等作案工具。
1月10日,赵某、陈某等3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随后的8天内,其他13人被陆续抓获归案。经法医鉴定,深圳警方受伤人员中,一人重伤,伤残等级十级,两人轻伤,另有两人受轻微伤。
起诉书称,陈某等15人无视国法,结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两人轻伤,两人轻微伤,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的刑事责任;赵某帮助当事人毁灭证据,情节严重,应以帮助毁灭证据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
“误以为是假民警来砸场子”
昨日,陈某等16人在东莞第二法院受审。法庭上,众被告人均当庭认罪。部分被告人表示,案发时他们在饭堂吃夜宵,接到对讲机通知,说有人在大堂打架,就赶过去了。去到大堂后,双方已打起来,场面非常混乱,也不知道对方的身份,误以为对方是来闹事“砸场子”的。当时对方叫他们蹲下,但因为不清楚对方身份,就没有按对方的要求做。
还有被告人称,公司有规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保安必须赶到现场,否则将被罚款和无薪解雇,以前就有过类似的罚款。在最后陈述阶段,有被告人称,自己只是尽保安职责,并没有打伤对方的动机,只是想按公司规定维持秩序,保护公司财产安全和顾客安全,请求法院酌情轻判。
焦点
辩护律师:场面混乱,无法认清警察身份
为何该案没有以妨碍公务罪起诉而是以故意伤害起诉,其判断标准之一被告方是否明知对方是警察?对于警方人员是否有当时出示身份,多名被告人表示并不清楚,到达时场面已非常混乱。也有被告人表示,后来听说对方是有表明是警察前来办案的。但当时有人起哄,以为是“假警察”,拿的是“假枪”,直到案发后才知道搞错了。
部分被告人聘请了辩护律师出庭为其辩护。有数名辩护律师提出,该案引发的原因比较特殊,双方是因为沟通不畅,引发误会。众被告人误以为有不明身份的人来“砸场”,其行为是履行保安职责的表现。由于当时情况混乱,被告人无法分清对方人员的身份,盲目遵从职务要求,主观恶性较小,过错较小,希望法庭给被告人改过自新的机会。
检察官当庭回应称,关于办案民警是否曾事先表明身份,被告人和被害人各执一词,所以公诉机关根据现有证据,是以量刑相对较轻的故意伤害罪而非妨碍公务罪指控。对于警察当晚进入夜总会的行为,检察官称警察办案有权控制现场,该案中警察并没有超出必要限度。
【重要声明】:新安热线刊载此文仅为提供更多信息方便网民阅读目的,并不代表新安热线同意文章的说法或描述,也不构成任何建议,对本文有任何异议,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