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被绑后侥幸逃生


  张建国弟弟张某的证言显示,案发后,张建国曾把弟弟骗到家中,并将其捆绑。


  弟弟张某证明,2011年2月8日,即案发第二天上午,张某接到哥哥张建国电话,让他回家。张某回家后走进平日里母亲居住的大卧室,“我哥让我坐床上,说要和我做游戏,然后拿起一段电话线,把我绑住。”绑上后,张建国对弟弟说,“别动,动的话对你很危险”,随后从衣兜内拿出一把枪。


  展示完“武器”后,张建国跪在弟弟面前,一边哭一边说:“我对不起你,如果父母不在,你怎么办?”张某听张建国说话的口气不对,问他到底把父母怎么了,张建国回答说把父母弄出去待几天。“他说父母半身不遂,活着不如死了,父母死了就是解脱。”之后哥儿俩一直聊到下午四五点,张建国说想写遗书,张某才趁机让其为自己松绑,并逃走报警。


  民警接警后赶到他家中,发现了尸体,并将张建国控制住。民警共搜出了23把枪状物,事后经鉴定,其中有14把属于枪支。


  弟弟称“我认为他没病”


  张建国到案后,警方为其做了精神鉴定。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精神病司法鉴定意见书中认定,张建国被诊断为抑郁症,实施违法行为时处于焦虑、抑郁状态,辨认和控制能力削弱,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昨天,公诉人当庭发表的公诉意见中,连续用了多个“极”字来形容张建国的罪行。公诉人认为,张建国的行为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手段极为残忍,犯罪后果极为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虽然张建国被鉴定为限制责任能力人,但是不足以对其进行从轻处罚,建议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建国死刑,以非法制造枪支判处其有期徒刑10到12年,合并判处张建国死刑。


  除此之外,弟弟张某不但没有为哥哥出具“谅解书”要求法院对其轻判,同时还向哥哥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共计57万余元。保姆李某的家人则提出了近110万元的赔偿要求。


  宣读民事诉状前,弟弟张某忍不住在法庭上指责哥哥:“我认为他没病,他哪儿有病呀?!”对于弟弟的指责,张建国没有任何回应和表情,依然是双眼紧盯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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