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岁的许某欢并无教育经验和教师资质。
许某欢摔打瑶瑶的视频截图。
瑶瑶的父亲表示判决过轻。
新安热线 悚人的视频在网上流传:一个老师拉起4岁女童的双手凌空吊起,猛摔在地上,又拉起双脚原地做360度翻转,致孩子重伤。这名老师名叫许某欢,因犯故意伤害罪,昨日被广州市番禺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许某欢表示服判,称自己并非故意。但孩子的父亲称,相比对孩子造成的伤害,这样的刑罚不值一提,更难以谅解被告人。
案情回顾
康复九天惨遭不幸
4岁多的瑶瑶被父母发现有语言障碍。今年6月底,父母送她到广州市番禺区子惠儿童康复服务中心接受训练,每月支付3700元。这家机构是民办的,主管单位是番禺区残联,业务范围为训练残疾儿童自闭症(孤独症)、多动症、语言障碍、学习障碍,提升残疾儿童的学习能力。许某欢是该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也刚入职一个多月,“还没领过工资”。
瑶瑶入学的第9天,2012年7月2日上午10时多,不幸发生了。判决书中认定:“被告人许某欢在该服务中心二楼体育室上课期间,因被害人瑶瑶不配合做运动,被告人许某欢先是拉起被害人的双手将其凌空吊起,并快速向后甩,致被害人头部着地,又拉起被害人的双脚原地做360°翻转,后发现被害人昏迷不醒。”这一描述与网上广泛流传的视频的内容相符。
其后,许某欢与该服务中心其他老师马上将瑶瑶送至医院治疗。经法医鉴定,瑶瑶损伤程度为重伤。
番禺区法院认为,许某欢身为残疾儿童(包括自闭症、多动症)训练机构的工作人员,非但没有根据学员的身体体质和需要施教,正确履行职责,更缺乏照顾、看护特殊儿童应有的爱心和耐性,在日常的康复训练中体罚学员,将毫无防备的年幼学员瑶瑶摔甩翻转,致瑶瑶脑部受损,身心健康受到极大损害,手段恶劣,社会影响甚坏,就此在量刑时应予酌情从重处罚。鉴于许某欢事发后能积极配合送被害人到医院救治,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许某欢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被告辩称
心急想出成绩致失手
许某欢是番禺本地人,今年27岁。番禺区子惠儿童康复服务中心主任谭添尹向记者出示了许某欢入职时填的表格,许某欢毕业于番禺区经济管理学院、文秘专业。
“当时我心情暴躁,有些心急,才失手导致瑶瑶受伤。”此案开庭时,许某欢这样为自己辩解。她解释,瑶瑶有自闭症,她当时心急,想出成绩,就抓住瑶瑶的手往后甩。其实,自己平时对瑶瑶都是很好的。她亦承认自己没有相应的资格证,不过,当初也只是应聘中心保育员,但后来被安排做体育老师。
许某欢表示愿意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但其本人没有经济收入。事后,许某欢的家人向瑶瑶的家长支付了两万元医疗费。广州市番禺区子惠儿童康复服务中心支付了医疗费及住院按金、护理费等合共98358.76元。宣判后,她再次想向法庭澄清:“我不是有心伤害她的。”但事已至此,她表示服判不上诉。她拒绝向记者透露更多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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