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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热线 乐安县一对老夫妇抚育孙子孙女15年,没得到儿子儿媳知恩报恩,他们一怒之下将儿子儿媳告上法庭,要求儿子儿媳支付“带孙费”及劳务报酬8万元,引发热议。
传统观念中,老人帮子女带孩子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但目前一些老人开始挑战传统,要求子女支付工资。老人向子女收取“带孙费”该不该?从法律角度来说是否可行呢?
老夫妇向儿子儿媳追讨“带孙费”
老陈是乐安县罗陂乡杏园村的农民。从1995开始,他的儿子大陈和媳妇就先后将两个不满周岁的子女扔给老陈夫妻俩抚养,而他们俩外出打工,未付分文生活费,直到2010年才将子女接回抚养。
据老陈的儿子儿媳称,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两人觉得父母不疼爱自己,这说法让老陈夫妇伤心不已,便将儿子儿媳告上法院,要求支付孙子孙女的抚养费共计8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对子女抚养教育是其法定义务。作为祖父母没有抚养义务,其帮助儿子儿媳抚养子女形成了无因管理之债。因此,儿子儿媳应当对父母抚养教育子女而支出的必要费用进行补偿。最终根据当地情况判决大陈夫妇支付两个孩子的抚养费共计3.459万元。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彭泽县马当镇60多岁的金婆婆也将儿子和儿媳妇告上法庭,要求两人补偿自己抚养孙儿的花费4万元。
老人可否拒绝“带孙”要求?
主持人: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许多上班族生下孩子后便叫来父母帮忙,但有些老人因一些原因不愿帮忙而遭到子女的埋怨。那么,老人们是否有权拒绝“带孙”的要求?
罗久保:老人帮忙抚养孙子女、外孙子女,这是家庭关系,亲情问题,不应上升到法律高度,一般不能看作民事法律关系。如果一定要上升到法律的角度,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法律义务抚养孙子女、外孙子女,如果孩子父母没有丧失抚养能力,老人有权拒绝抚养。
主持人:调查显示,目前75%以上的家庭都由双方父母帮忙照看孩子。可有那么一小部分老人拒绝“带孙”,他们会不会被看成是异类?
罗久保:一些父母拒绝再做子女的“免费保姆”,实际上折射出社会经济关系、养老机制的改变。现在很多父母有了养老保障,不再依赖传统的“养儿防老”,不愿再免费帮子女带孩子,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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