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夫妇


  怕遭围攻惊慌挂错挡


  记者在曙光派出所等到傍晚5点45分左右,天已经微黑,最终等到了宝马车驾驶人曾先生的妻子杨女士,而曾先生本人还在派出所办公室内没有出来面对记者。杨女士说,事发时她和老公(曾先生)开车到东站水果批发市场买枇杷,商贩(樊先生)说个个枇杷都好,她拿起一个见是坏的,便放回摊位,不料枇杷滚到地上,他(樊先生)说是砸了他的枇杷,“他(樊先生)推了我,骂了许多脏话,我先生见了就下车跟他理论”,就这样引起了纠纷。


  就商贩普遍关心的宝马车问题,有的怀疑是政府车辆等,杨女士回答说:“车是公司的。”“公司是你们自己的吗?”对这一问题,杨女士以“这与此事无关”为由拒绝回答。


  就商贩、保安等指责是故意开车撞人问题,杨女士说:“不是故意的。”她解释说,当时围的人越来越多,多数还是商贩,“我和我老公怕遭到围攻,他因为慌乱挂错挡、误踩了油门,撞到脚手架,围观的人往后退就摔倒伤着了,我愿意陪伤者去医院。”


  记者问:“你先生开了多少年的车?”杨女士又以“跟这个没有关系”为由拒绝回答,而曾先生本人在电话中也没有回答这个疑问,只是说:“那个自动挡很灵活,所以挂错挡位了。”


  杨女士说:“我们没有说过‘开车撞死谁’的话,也没有说过‘自己在政府里有人,自己有的是钱,及要报复谁’等容易引起公愤的话。”她告诉记者,自己是家庭妇女,老公在软件公司工作。


  律师说法


  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云南隆云律师事务所律师姚帆。他分析认为,此事应结合当时的客观情况以及周围的环境考虑,如果当时在车辆周围有很多人围观,司机驾驶车辆以较快的速度朝人群冲去,并有可能对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构成威胁,那么就有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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