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  30多人在位于老挝的别墅内,冒充国内的公检法工作人员,给国内居民打电话进行电信诈骗。今天上午一起特大电信诈骗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戴春波等32名被告人出庭受审,他们被控通过电信技术手段诈骗一名事主41万余元。


  上午9时20分,满载着32名被告人的数辆警车依次驶入海淀法院。今天该院开庭审理一起犯罪地点在老挝的跨国电信诈骗案,也是该院审理的人数最多的电信诈骗团伙。


  10时许,32名被告人被带入法庭,他们的年龄多集中在22岁至30岁之间,其中有21人为女性。根据检察机关指控,2011年9月18日至26日,被告人戴春波、黄辉云等32人,受台湾人雇用,分别在老挝万象市的两处别墅内,冒充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身份,通过电信技术手段,向海淀区等地不特定多数人拨打电话,以身份信息被盗为由实施诈骗,拨打电话总计19200余次。其中黄辉云等人以身份信息被盗为由骗取38岁的居民马某41万元。


  2011年9月26日,戴春波等32人在老挝万象市的别墅内被老挝国家警察局抓获,并于2011年9月30日移交我国公安部。


  据检察官介绍,该诈骗团伙主犯为台湾人,目前已被遣送回台湾,戴春波等32人均为从犯。他们在主犯的组织下,办理了短期的旅游签证出境,到老挝后任务就是每天按照老板提供的“话术单”,在别墅内打电话到国内的各个城市,假冒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该团伙分工明确,设置了“一线”、“二线”和“三线”,分别冒充法院、公安等,有保底工资,老板还承诺有“提成”。


  被告人供述,他们没见过真正的台湾老板,到老挝后就被人接到别墅内,一个月包吃包住,工资为四至五千元,有一个台湾男子和一个缅甸阿姨负责给他们做饭、照顾生活。他们每天按照“话术单”接打电话数十次,至于最后是否诈骗成功以及骗了多少钱,都不清楚。


  检察官告诉记者,这些被告人都是通过老乡介绍加入团伙。因国内打击诈骗力度较大,犯罪团伙很难租到电信线路,即使租到线路,也会受到严格的监控,便纷纷转移到境外从事诈骗活动。


  去年9月,公安部统一指挥大陆10省区市公安机关,联手台湾警方,与印尼、柬埔寨、菲律宾、越南、泰国、老挝、马来西亚、新加坡等东盟8国警方采取集中统一行动,成功摧毁了两个特大跨国跨两岸电信诈骗犯罪集团。


  截至记者发稿时止,此案仍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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