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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安热线  伪造多套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将同一住房卖给多名购房人,湖北恩施市民曾某(女,49岁)涉嫌诈骗现金70余万元后潜逃外地。12月6日,被抓获归案的曾某被恩施市公安局报请检察机关逮捕。


  今年9月,恩施市公安局六角亭派出所先后接到多名群众报警,均称从恩施市人民路曾某的手中购买了二手房一套,现在不知房子到底应该归谁所有。接案民警将报警人手持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进行查验,发现所有证件均系伪造。


  报案者都是进城务工农民,所付房款均为半生积蓄。民警深感责任重大,迅速调查取证,查找曾某下落,同时将案情向恩施市公安局汇报。鉴于曾某下落不明,当月,恩施市公安局将曾某上网追逃,并组织警力专案追捕。


  11月30日,曾某在湖北宜昌落入法网。恩施民警审讯查明,2010年8月至2012年8月,曾某以出售恩施市人民路一套住宅为由,伪造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将该住房先后“卖”给多人,诈骗现金70多万元用作民间放贷牟取高息,并供自己玩乐挥霍。因资金套牢无法回笼,只好一逃了之,没想到法网恢恢,最终还是被公安机关抓获。


  民警提醒群众,二手房买卖流程和环节比较复杂,涉及的问题、法律关系和国家政策比较多,简单点说,买房时,最好委托专业机构依法进行专业操作。自行协商购买时,应首先搞清楚房屋的权属及借贷、抵押等情况,并选择在房产、公证部门交付,督促买房人迅即到房产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发现情况不对,应及时中断交易,不要给不发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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