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后追访


  污蔑我碰瓷是二次伤害


  吴女士说,这只满绿翡翠的手镯是她重病的母亲送给她的心爱之物,曾有拍卖公司愿意以300万元的底价拍卖,也有人愿意用500万元购买,但都被她拒绝。“妈妈现在已经不省人事……我一直随身带着它,想妈妈的时候就拿出手镯看一眼。”吴女士说着泪光闪烁,并表示事发时,李某可能看自己穿着普通、拎着布袋,不像会有贵重手镯的人,所以拿着盒子看的时候很不以为然,摔在地上。“本来手镯摔了我就很心痛,她还污蔑我碰瓷,所以我才报警。这不是在我的伤口上撒盐吗?我能拿几百万的东西来碰瓷吗?”


  据了解,因赏玩他人玉器而不慎摔坏的案件并非个案。玉器行家周先生说,赏玩玉器一定要“重拿、轻放、慢撒手”,看过之后不要直接递到对方手里,而是放在桌子上,以避免发生类似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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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摔裂同事玉牌


  赔了8万元


  晨报讯(记者 颜斐)应同事周某的要求,霍某将他佩戴的一块祖传的观音玉牌递给对方赏玩,不料对方在递还时将玉牌摔落在地,造成玉牌产生裂纹。因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后,霍某将周某诉至法院,索赔10万元。记者昨天获悉,在通州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玉牌归周某所有,周某需给付霍某折价款8万元。


  霍某和周某是私交不错的同事。今年5月7日,周某在与霍某聊天中得知霍某佩戴了一块祖传的长方形观音玉牌,周某出于好奇提出要看看,不料周某赏玉完毕递还时,不慎将玉牌摔落在地,致玉牌产生裂纹。多次协商赔偿事宜未果后,霍某一纸诉状将周某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周某对玉牌上裂纹的成因提出异议,并要求进行鉴定。法院准许了周某的鉴定申请,并委托鉴定部门进行鉴定。


  鉴定部门鉴定后认定,玉牌为二级和田白玉,玉牌右下角边缘裂纹系磕碰形成,左上角、左下角边缘裂纹为玉器自然解理或制作玉器时产生的可能性极大,玉牌背面中部磕碰前存在隐形裂纹,磕碰震动作用下形成明显裂纹。周某为此支付鉴定费3万元。


  在法官积极调解下,最终促使二人达成协议。霍某与周某也对该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并表示不会因此影响双方之间的同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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