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见丈夫面
结婚离婚走一遍
2011年7月,已经30岁的李英马上要结婚。7月中旬的一天,她拿到户口页准备和男友登记结婚时却发现,自己的婚姻状况一栏标注的是“有配偶”,这就意味着她不能和男友结婚。李英连续多次找到臧某,急切地询问该怎么办,臧某则一直支支吾吾,表示会去想办法,但却迟迟给不出解决方法。
经过十多天的反复催促,2011年7月28日,臧某将一个离婚证交给李英,让她拿着去更改婚姻状况,以便办理结婚登记。李英打开这个离婚证发现,与其“离婚”的“丈夫”也是一名臧姓男子,由于没有和臧某提到过的“亲戚”见面,李英以为此人便是这名“亲戚”。拿着这本离婚证,李英顺利办理了婚姻状况变更,这才得以与男友登记结婚。
李英称,当天在派出所办理完婚姻状况更改,她将离婚证交给臧某,他立刻将这本离婚证毁掉。李英追问才得知,这个离婚证是臧某在街头办证贩子处办的,曾经和她“结过婚”的人究竟是谁,李英仍然蒙在鼓里。李英没有想到,一个更大的麻烦在等着她。
>>难办准生证
苦寻前夫却无门
今年11月,李英发现自己已经怀孕。按照规定,她应该办理准生证,才能合法生育。经过向计生部门了解得知,她的户口本上所显示的婚姻状况是离婚后再结婚,如果想办理准生证,必须出示离婚手续。李英这才意识到,由于自己是将身份出借给别人,实际是初次结婚的她,在法律上却已经是离过婚的人。而她连曾经“结婚又离婚”的“丈夫”都没见过。
李英马上再次找到臧某,要求他拿出离婚手续,此时的臧某态度已经是180度大转弯,他不去帮忙解决这个问题,仍然是推三阻四,后来李英再找他时,干脆不接电话,也不再露面。李英曾多次到户口所在的派出所查询,试图得知那个未曾谋面的“丈夫”是谁,但由于涉及公民个人信息,派出所未向李英提供相关信息。
李英说,在去派出所查询时,她也自感无法开口,“既然是结过婚的,连自己的丈夫都不知道是谁,这太难堪了”。李英还试图从婚姻登记机关查出这名“丈夫”,但由于她并不知道臧某当年拿到她的户口页和身份证后,究竟到了何处去办理结婚,她无法确定该去哪个婚姻登记机关查询。
>>离婚必在京
□律师分析
登记机关有失误
昨天下午,从事婚姻家庭诉讼多年的北京尚公律师事务所律师古晓丹分析指出,在此事件中,李英贸然外借身份,才引发了目前的一系列现实问题及麻烦。如果想解决现在的问题,李英应该尽快查询到曾与她“结婚”的男子的身份,一旦得知此人身份,便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就之前两人的“结婚”作出新的裁定。
按照法律规定,结婚和离婚,必须有夫妻双方到场。此事件中,李英与“丈夫”未曾见过面,就办理了结婚手续,这是完全违背法律法规的。为其办理结婚的婚姻登记机关存在重大失误。
古晓丹提醒,公民在日常生活中,一定不能将身份随便外借,否则将在婚姻、购房、债务等各方面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女子要逐区查询
李英户口所在的派出所证实,确实有人曾经和李英结婚后落户,但由于这涉及公民个人信息,按照规定是不能随便公开的。从11月26日起,记者多次拨打臧某的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
由于已经怀有身孕,李英更加着急,她和丈夫也已经找到律师,希望能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现在的麻烦,但她又陷入另一个尴尬中,由于目前仍未搞清楚自己曾经的“丈夫”是谁,她也不清楚哪些部门在这个事件中该承担责任,李英面临无人可告的局面。
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李英的孩子诞生之日也一天天临近。李英说,如果拿不到当时的离婚手续,她无法办理准生证,她的孩子将面临“黑户”的身份,但丈夫和她都绝不会选择堕胎。李英说,这样离奇的经历让她遇上,已经是欲哭无泪,“这是个大教训,早知道会这样,我死活不会把身份借给别人”。
昨天,李英表示,经过了解,既然她未曾谋面的“丈夫”已经和她离婚,那么其离婚的办理地点必定为北京范围内。因此,李英已经决定,到北京市各个区县的婚姻登记机关逐个查询,以确定这名“丈夫”究竟为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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