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两年多时刻,屠宰加工7.8万多头死猪,卖出千余吨死猪肉,贩卖金额到达800多万元。这是连年来浙江嘉兴最大的一路涉嫌收购、加工、运输、贩卖死猪肉的案件,此案克日在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果真审理。
公诉构造诉称,2008年年底以来,被告人董某等3人以犯科营利为目标,在南湖区凤桥镇董某家中设立犯科屠宰场,并纠集沈某等7人在该犯科屠宰场收购、加工、贩卖死猪肉。另张某等两人伙同他人在南湖区凤桥镇、新丰镇等农户家中收购死猪贩卖给该犯科屠宰场。凌某等5人明知该犯科屠宰场加工、贩卖的系死猪肉,仍予以收购、运输、贩卖给他人食用。这时代,被告人董某等17人形成“一条龙”式的团伙,参加该犯科屠宰场出产、贩卖死猪肉,单人涉案金额几十万到几百万不等。
公诉构造以为,董某等17人以营利为目标,配合或单独参加出产、贩卖死猪肉,均该当以出产、贩卖伪劣产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董某等人交接,,他们到农户家里收购的死猪每斤一到两元,“不管猪怎么死的,只要自制就收,卖出去4元一斤”。至于为什么要做这种黑心买卖,陈某则坦诚:“一开始望见别人做,利润很高,也没失事,就有了幸运生理,然后人开始逐步多起来,很快就形成下场限。”鉴于人数浩瀚、案情伟大,法院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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