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网络消费、社区消费等新型消费模式继续发展


  目前,网络消费、社区消费等新型消费模式已经逐步渗透到生产生活消费的各个领域。网络消费凭借互联网平台,具有流通成本低廉、产品价格优惠、选择范围多样、购物方式灵活、支付逐步便捷等优势,越来越受到大多数居民的认可与追捧,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的比重大幅提高,2012年达到6.3%。预计未来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占比将继续扩大,同时网络创业带来就业岗位不断增加,并进一步带动物流、交通、信息分析等行业发展。社区消费由于其便捷,花费时间少,正在逐步成为居民消费的重要形式,其不仅包括社区便利店、菜市场、餐馆、家政、洗染、美发等配套商业服务,还包括宅送、订购、商务、刷卡支付等连带服务,以及代收代缴等延伸增值服务,这一便利、综合性消费模式由于适应都市快节奏生活方式,正在逐步显示出巨大潜力。


  3、房地产市场旺盛带动相关消费转暖


  目前,在房价上升、刚性需求释放等因素的影响下,商品房销售延续自去年5月份以来回升势头。一季度,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37.1%,商品房销售额增速更是高达61.3%,这将有助于带动建材、家具、家电等领域消费保持较快增长。


  4、居民消费信心不足等因素抑制消费增长


  根据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的储户问卷调查数据,今年一季度居民未来收入信心指数为55.8%,较上季度下降了0.5个百分点。居民消费倾向也有下降,一季度居民消费意愿比例17.9%,较上季下降1.5个百分点。此外,高房价将会对居民其他消费开支形成挤出效应。特别是一季度城镇居民实际可支配收入仅增长6.7%,较上年同期减缓3.1个百分点,直接影响到居民的实际消费能力。


  总体来看,我国消费市场将保持平稳增长态势,名义增速有望较一季度有所加快。初步预计,二季度社会零售消费品总额将增长13.2%左右。


  三、落实收入分配改革,降低消费品税费成本


  1、加快落实收入分配改革指导意见


  收入是消费的基础,没有收入提高为基础的刺激消费更多只是使消费行为提前,但不能从根本上提高消费。要进一步促进消费,就要加快制定收入分配改革指导意见的细则和落实相关具体政策措施,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提高中低收入居民收入。具体而言,要加强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建立广泛的劳动合同制度,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者在企业收入分配中的占比;继续通过减税等措施减少劳动者总体税收负担,提高劳动者可支配收入;完善社会保障和转移支付体系,降低居民收入差距和收入风险,提高居民总体消费倾向。


  2、切实减轻消费品相关税费,降低物流成本


  我国某些消费品价格明显超过国外市场,甚至有些中国制造的商品在国外的售价反而低于国内。根据相关研究,造成我国大量消费品价格高于国外的原因主要在于:一是过高的税费抬高消费品价格;二是过高的物流成本抬高消费品价格;三是企业的定价策略。这种现象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不满,并使得国内许多消费通过旅游购物等方式流入境外市场。建议相关部门应继续采取措施,通过降低相关消费品税费,降低过路过桥费,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降低物流成本等方式,降低我国消费品价格水平,促进我国消费,把外流的消费留在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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