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政府采购作为公共财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在规范政府购买行为、节约财政资金、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以及推动实现国家经济社会战略目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表示。


  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建立10多年来,政府部门自由随意花钱的现象在逐步减少,政府采购的实施范围逐步由货物类采购向服务类、工程类采购扩展。采购的内容不仅包括政府自身的行政办公支出,也开始逐步涵盖一些公益性强、关系民生的支出项目,比如,农机具购置、中小学免费教材、医疗器械及药品、安居工程、文化下乡等。目前,在全国政府采购总量中,进口产品比例保持在3%以内,较好地体现了国货优先的原则。


  “虽然政府采购的功能不仅仅是节约资金,但政府在自身支出方面是否恰如其分、是否节约了资金,却是社会上最关注的。”贾康认为,当前政府采购制度还不完善,特别是在具体操作层面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


  比如,一些部门和单位采购需求确定不合理,“豪华采购”、“天价采购”的情况时有发生。有的单位不顾实际需要一味讲排场,采购高档产品,明确提出要采购进口产品,有的则希望采购市场上最好的产品,明显超出基本办公需要,甚至加上了某些不合理的个性化要求。


  今年2月,中国社科院公布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一些地方政府在采购办公用品过程中,有近八成的商品高于市场价格。其中,56.1%的商品高于市场平均价1.5倍;17%的商品高于市场平均价1.5至2倍。


  “报告中的一些数据和结论,颇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贾康认为,这些数据主要是出自一些地方的协议供货数据,而协议供货在政府采购中占的比例较低。从中央预算单位2012年统计结果看,协议供货占政府采购规模的比例为12%左右。此外,京东、淘宝的电商价格相对偏低,以此作为市场平均价来进行对比,并得出政府采购八成以上高于市场价格的说法,显然不够准确。


  “但是,协议供货确实存在采购价格高于市场价格的现象,特别是一些特殊‘定制’产品,更难在价格上进行监管和把控。”贾康说,公众意见最大的是,采购人以“办公用品”为名,购买一些超出办公功能的豪华产品;供应商借“政府专供产品”为由来抬高协议价格,回避与市场价格的比较。


  “有些时候,本来市场上的通用产品就可以满足办公需求,却非要多花钱搞‘定制’,难怪人们会质疑这背后存在的利益链条。”贾康指出,这些行为不仅违背了公共财政的精神和原则,也给政府的公正廉洁抹了黑,确实需要完善制度、堵住漏洞,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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