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昨天,宁波牛奶集团“早产奶”一事又有新进展。宁波市质监局通报了对其处罚决定,责令整改、没收违法产品、罚款44.1万元。


  昨天17:52,宁波市质监局官方微博发布了《关于对宁波牛奶集团有限公司虚假标注产品生产日期违法行为处罚决定的通报》,针对宁波牛奶集团有限公司虚假标注产品生产日期违法事实,经市质监局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审理,依法对宁波牛奶集团有限公司作出三项行政处罚:责令改正虚假标注产品生产日期违法行为;没收违法生产的乳制品及含乳饮料32280盒(杯、袋);按违法事实处罚限额的最高限度处以罚款441000元整。


  宁波市质监局还表示,下一步将督促企业抓好整改,督促企业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为市民提供安全健康的奶制品。


  对此,昨天,宁波牛奶集团表示,之前公司已经发布了“承认错误,从严整改,郑重致歉”的告客户书,除了诚恳致歉,还将从严整改,以实际行动做有社会责任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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