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日本月10日签订渔业协议,台“农委会主委”陈保基15日表示,做为制度化协商平台的“台日渔业委员会”可望在4月底召开首次会议。


  台“立法院经济委员会”15日邀请台“农委会”、“外交部”、“海巡署”等部会,就“台日渔业协议及未来政府如何维护渔民于主权争议海域之作业权益”进行口头报告。


  陈保基在接受“立委”质询时指出,“台日渔业协议”是台与邻近国家,就重迭专属经济海域及渔船作业议题签署的第一份协议,对台方而言,意义甚为重大,过去台渔船不断在争议海域遭日方船舰强制驱离的情况将可避免。


  他还表示,4月底可望顺利召开“台日渔业委员会”,持续对台日双方的渔业权、渔业资源保育及共同关切的渔业资源事项,进行系列研讨。


  台“渔业署长”沙志一指出,根据协议内容,需待“台日渔业协议”生效后始成立“台日渔业委员会”,若协议无法顺利在4月底生效,双方还是会先召开预备会议,达成共识细节部分,事后再由委员会追认。


  除此,有委员质疑,台日签署渔业协议,恐让原本的台日矛盾变成两岸矛盾,建议两岸是否也能签署两岸渔业协议。对此,台“陆委会”表示,台日签署渔业协议仅适用台日的船舶,“与第三方无关”,没有造成两岸矛盾,且两岸已签署《海峡两岸渔船船员劳务合作协议》,未来两岸如有进一步渔业相关议题的协商需求,将会与主管机关进一步研议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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