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昨日起,我省正式开始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全省四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均超过千元,在本月前全国已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中排在全国第十二位。昨日,记者从省人社厅采访了解到,我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后,包括全省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在内的三类人群工资将会联动受影响,同时对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将依法责令其纠正,对拒不纠正的按规定进行处罚。


  最低工资标准我省建立每年一调机制


  我省上一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是2012年4月,相隔一年后,我省再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此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依据是什么呢?据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2012年以来全国24个省市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其中2013年包括北京在内的多个省市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在已发布的标准中,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广东省为1550元/月。我省周边省份的情况是,陕西2013年1月由1000元/月调整为1150元/月,新疆2012年6月由1160元/月调整到1340元/月,青海2012年12月由920元调整到1070元/月。而我省自2012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以来,决定最低工资标准的主要因素如职工平均工资、生活费用支出、物价指数、经济发展水平等已发生了较大变化。按国家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在实际操作中,各省基本上都是每年调整一次,我省考虑到用人单位的承受力,近年来采用了两年调整一次,而根据《甘肃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倍增计划(2012-2016年)》要求建立最低工资标准每年一调机制。因此我省经过测算后,出台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方案。调整后,一类地区标准从980元/月提高到1200元/月,二、三、四类地区分别为1140元/月、1080元/月、1020元/月,平均提高20.65%。


  8万公益岗位人员工资将增加


  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会让哪些人受惠?用工企业是否必须要执行这个标准?据悉,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对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将产生积极影响,其中公益性岗位人员收入将有较大提高,目前截止到2012年底全省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约8.3万人,最低工资调整后,平均按二类地区增资200元测算,预计全年增加收入1.99亿元。同时,部分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将有较大增长。经省人社厅调查分析,我省有部分国有企业和相当部分的私营企业将最低工资标准设定为职工的基础工资,推算涉及约192万人,按月均增资200元测算,预计全年增加收入46亿元。另外一个受惠较大人群则是企业新增人员,这部分人群工资也将有所增长。经测算分析,2013年我省各类企业和工商个体从业人员预计新增24.96万人,这部分人员按执行我省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200元测算,预计全面增加收入35.94亿元。


  省人社厅相关人士表示,最低工资标准不同于工资增长指导线,也不同于工种(岗位)指导价,而是用人单位必须执行的“硬杠杠”,我省将继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确保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对劳动者的投诉和举报案件及时查处。对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要依法责令其纠正,对拒不纠正的,按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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