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等就是两年,等来的是高院的驳回决定,理由是他的索赔标的不够,高院的立案起点是3000万。陈信滔可以去福州中院立案。
陈信滔于是去福州中院申请立案,但被以不符合立案条件为由拒绝。
福州中院每次的信访接待日,他都排队挂院长的号。
第一次见院长,他排在第二个。第一个还好好接待,等轮到他时,工作人员把他的材料递过去,说,“陈信滔,告福州市公安局的。”院长在里面听到了,说,“我现在要开个会,叫他下次再来吧。”陈信滔气得拍桌子抗议,院长勉强接待了他。第二次他正常见到了,第三次就见不到了。
2011年3月的一天,陈信滔决定在福州中院门口绝食,要求见院长并立案。他早上8点到法院信访接待室,中午,法官和法警都来劝他吃饭,他不去。
晚上6点,在他的坚持下,院长终于见了他,并承诺立案。他说他非常高兴,已然忘记自己一天没吃饭。
可是,立案又怎样?
2012年3月27日,陈信滔等来了福州中院的民事裁定书。
中院认为,陈信滔18辆汽车和办公用品等财产,依然处于刑事追赃程序,“陈信滔没有证据证明追缴或者退赔程序的救济已穷尽而其损失无法弥补”,所以其赔偿申请不合法。另外陈起诉的因三年无罪羁押造成的停业间接损失,不属于民事赔偿范围。
陈信滔的律师林洪楠说,“法院在玩文字游戏,陈信滔的车被抢12年了,一般的车10年报废,这个损失无法弥补还需要证据证明吗?”
对于陈信滔来说,这个判决结果与2004年他刚打官司时判的一样,“8年官司,回到原点。”陈信滔感慨。
他于是继续上诉到福建高院。
“我顺不下这口气”
目前,福建高院的审限已到,但判决还没下来。陈信滔时不时会给审判法官打电话。如果遇到态度很好的法官,他的心情会好很多,哪怕对方给他带来的是一个坏消息。
从2001年到现在,从看守所的证明到最高法的裁定书,每一份法律文书都被陈信滔小心翼翼地嵌入塑料膜中。他翻阅着这些文书,就像翻阅那些年久的照片。
他现在住的房子很安静。他先前两套有产权的房子,都因为上访需要用钱而卖掉了。
房子的装修虽停留在1990年代,但家里收拾得很整洁,阳台摆满了精心修剪的花草,厨房的玻璃也擦拭得清亮透明。
陈信滔说,他的日子并不是过不下去,但他就是顺不下这口气。但为了这口气,他付出太多。
一次,一位新的市政法委书记上任,他带着期望前去拜访。凭着还未失效的证件进了市公安局大院。在电梯门口,他等到了这位书记。他迎上去自我介绍,“书记你好,我是陈信滔。我话音刚落,书记一听‘陈信滔’三个字,就像见了鬼一样,跳起来后退好几步,呵斥道,‘你怎么进来的?’他大喊保安,‘快把他抓起来’。他显然是怕我袭击他。”
【重要声明】:新安热线刊载此文仅为提供更多信息方便网民阅读目的,并不代表新安热线同意文章的说法或描述,也不构成任何建议,对本文有任何异议,请联系我们。
上一篇:人事调整呈现异地调任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