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任命李克强为总理
严隽琪宣布:
李克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范长龙、许其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常万全、房峰辉、张阳、赵克石、张又侠、吴胜利、马晓天、魏凤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
周强当选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曹建明当选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表决、选举结果宣布后,全场响起热烈的掌声。
如潮的掌声中,国家主席习近平和李克强亲切握手。任期届满的温家宝和李克强亲切握手,相互致意。
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一号主席令,根据大会决定,任命李克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一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任命李克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13年3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四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习近平的提名,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3月15日决定:
范长龙、许其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常万全、房峰辉、张阳、赵克石、张又侠、吴胜利、马晓天、魏凤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
现予公告。
【第五号】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3月15日选举周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现予公告。
【第六号】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3月15日选举曹建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重要声明】:新安热线刊载此文仅为提供更多信息方便网民阅读目的,并不代表新安热线同意文章的说法或描述,也不构成任何建议,对本文有任何异议,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