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阳与Kim和三個孩子的合影。
新安热线摘 备受关注的Kim(李阳妻子)诉李阳离婚一案于2月19日上诉期满,2月18日下午,在上诉期的最后一天 朝阳法院收到李阳邮寄的上诉状。记者注意到,除离婚一项以外,李阳对包括子女抚养、抚养费、家暴认定、精神损害赔偿等其他判决内容均不服,甚至连双方在诉讼中达成一致的财产分割意见也予以“反悔”,并反指Kim存在家暴。另悉,Kim一方并未提出上诉。
李阳上诉要求依法改判三个女儿由其抚养,Kim无需给付抚养费;请求二审法院依法驳回Kim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请求二审法院撤销给付Kim1200万财产折价款的判决,要求改判依法分割共同财产。
要求争取女儿抚养权
关于子女抚养和抚育费问题,李阳表示,从经济收入角度来讲,三个女儿系中美混血,需要在北京上国际学校,Kim长期赋闲在家、无稳定收入,没有能力负担昂贵的学费;从父女亲情角度来讲,因女儿居住在中国,其作为中国人懂得中国习惯、文化,熟悉中国语言,他抚养女儿更具有文化和传统上的优势,使孩子更好的适应生活。
同时,李阳指出Kim经历了三次失败的婚姻,其曲折的婚姻史令人对其是否适合抚养子女产生质疑,李阳认为应参照美国的做法,委托心理咨询医生或其他类似中介机构对双方及女儿进行调查后再行决定抚养权归属。基于以上理由,李阳要求二审法院改判三个女儿由其抚养,鉴于其经济能力,无需Kim支付抚养费,同时表示将给予Kim探视女儿、与女儿团聚的权利。同时对于一审法院判决确定的每人每年10万元的抚养费标准,李阳亦认为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综上,李阳认为其行为并不构成家庭暴力,而应认定为双方的冲突,不同意赔偿精神损害赔偿。
要求重新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财产分割问题,李阳在上诉状中对双方此前达成的一致意见只字未提,而是主张依照法律认定夫妻共同财产并进行分割。对此,李阳认为因其与Kim2005年在美国办理结婚登记的时间在其与前妻离婚之前,根据中国法律,该婚姻登记不构成合法婚姻,根据美国法律,也认定多重婚姻属于违法行为,故认为该婚姻行为应认定无效。双方的婚姻关系应自2010年7月7日在广州办理结婚登记时起算。李阳据此主张大部分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故不同意再给付Kim1200万,而是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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