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1月31日凌晨,广州交警天河大队民警在珠江新城猎德大道进行打击酒驾夜间查车行动时,一男子驾驶保时捷在查车点前约100米处急刹车,执勤交警示意其驶进查车区接受检查,该男子突然加速倒车,现场交警迅速上前进行拦截,但是该男子没有丝毫停车的意思,而是准备掉头逆行逃离。为避免出现意外,现场一民警果断拔出手枪指向司机,将车逼停。随后的酒精测试,显示该男子为酒后驾驶。
“豪车”、“酒驾”、“逃窜”、“拔枪”……这些字眼让一起有着戏剧般情景的突发事件迅速在网上流传并引发舆论拉锯。支持者认为,严惩酒驾,特事特办并不过分;反对者认为,司机一没杀人二没放火,用枪指向他是小题大做。甚至有人搬出“海口交警依法检查时被高二学生暴打却始终不还手”作为反衬,说明交警之举太吓人了。
在笔者看来,交警拔枪逼停酒驾司机,合情,合理,合法。
先说于情合。交警示意停车,司机却迅速倒车逆行。试想,在当时的特殊情况下,要是交警不能于瞬间震慑住司机,保时捷说不定就有恃无恐一溜烟跑掉了。更让人后怕的是,司机喝了那么多酒(事后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71mg/100ml),逃跑时慌不择路难说不在几秒后就酿成大祸,要是其丧心病狂了,更难说不发生什么极端之事。媒体上不是有那么多酒驾冲卡甚至加速直接撞向警察的新闻吗,日前河南宝马女不是顶着交警狂奔并叫来她男人威吓交警吗?此番制止这位老兄无效,肯定还会有交警继续轮番上前拦截,从保证人民警察履职时的生命安全和尊严,果断拔枪,即刻逼停保时捷,也算防患于未然吧。
接着说于理合。该男子的同伴不是慨叹“想不到国内现在查酒驾也查得这么严”吗?他称自己长期居住在国外,国外警察查车,如果司机不停车,警察就会开枪。可见,对于酒后不顾自身和别人安危的马路杀手,第一时间拔枪相向,果断制止其制造意外,这种有限的“与国际接轨”,也是有例可援的。
最后说于法合。酒驾、醉驾不同于普通犯罪,它是“正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以如果正常手段(比如设卡检查)仍不能制止,就必须采取果断手段,“当即”、“严厉”地予以制止。否则,放任酒驾(醉驾)者恣意妄为,就可能失职。而既然可以配枪,当时身上也配了枪,那么拔枪逼停预判的酒驾或醉驾者——潜在的肇事者,就应该是行使警察正当的权利,该出手时不出手,配枪干嘛呢?况且交警并非查辆车就拔次枪,无奈之下才拔的枪,是算不上“滥用枪支”的。再说,只要不是“直接射击”,只要不是随便乱开枪,紧急情况下交警此举不过是一种警告而已,至多算是一种威慑吧?至于交警能不能配枪,那就另当别论了。其实,不论什么警种,都有责任和权利,对任何迫在眉睫的违法行为,加以当机立断的处置。
需要指出的是,警察对当事人是温情还是严厉,取决于实际情况,否则就没有执法权威可言。法规已经这么严峻,酒驾还是不止,大概是有人觉得犯罪成本还不够高吧。给试图逃逸的违法者非常一“震”,或许让他永志不忘。
报道说,当此案的当事人得知自己将被吊扣驾驶证6个月、被记12分时,表现得十分懊悔。其他童鞋呢,不妨哀之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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