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1日,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北京市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通知》,规定具有本市正式户口(外地转京户口限2012年12月5日前在京落户者)具备报考资格,并明确网上报名时间为12月1日~5日。此通知的落款时间为11月6日。


  “为什么11月15日北京市教委答复家长们的时候,没有告知此规定呢?”杜国旺说,家长们马上向北京教育考试院咨询,教育考试院表示,此规定是按照2012年的规定下发的,2013年的还需要再等。


  此后,部分非京籍学生网报成功。


  但实际上,最终报名是否成功还要通过资格审查。但杜国旺说,他和很多家长一样,至今也没有收到相关部门关于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与否的通知。


  “这一系列的行为造成了家长一直在等待,直到2012年12月底北京‘异地高考’政策出台,明确了2013年不能在京高考,这时候再回到户籍地报名,已经耽误了,过了报名时限。”杜国旺说,11日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针对的主要是方案本身,接下来,他们将对前述北京市教委一系列的行为向教育部申请行政复议。


  记者注意到,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这样写道:“北京市教委没能按时出台随迁子女就读地升学考试方案,致使我们中考、高考报名遇到障碍,直接侵害了我们的受教育权利,北京市教委已经构成不作为的行政责任。“


  对行政复议申请能取得什么样的结果,家长们认为,无论从职能还是权限,教育部都具备协调的可能性,应该给予解决。


  “我觉得无论教育部,还是北京市教委,要完成一个任务,让这些孩子有地方考试。要么提供借考,要么协调户籍地补报名。”杜国旺说,如果教育部的回复不满意,他们将继续进行行政诉讼。


  复议未果


  14日,针对此份行政复议,教育部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回复杜国旺,称缺少学生给家长的授权书、家长委托律师的授权书等法律要件,行政复议申请还不能进入法定审查程序。


  14日,针对此份行政复议,教育部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回复杜国旺,称缺少学生给家长的授权书、家长委托律师的授权书等法律要件,行政复议申请还不能进入法定审查程序。


  1月15日晚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杜国旺正在出差的火车上,教育部的这一回复让他心急如焚。他说,会尽快补齐要件,之后会再次向教育部提交行政复议申请。


  据记者了解,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是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1月9~10日举行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表示,虽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标准各地并不一样,但教育部完全理解,也充分尊重。


  对上述说法,杜国旺并不认同。“教育部要求全国出台方案,应该有一个尺度和标准,一个统一的思路,教育部一脚球踢给地方,各省份执行到什么程度,教育部如果不管的话,这是不负责任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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