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保障饮用水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介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研究起草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将进一步明确城镇污水处理再生利用,鼓励工业生产、农业灌溉、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及生态景观等优先使用再生水。
报告提出,要继续推进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在缺水地区加快推进污水再生利用。完善标准体系,加强再生水安全监管和技术指导,大力推进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减少新鲜水资源的取用,促进分质供水。
将在线监测重要饮用水水源地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保障饮用水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介绍,加快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实现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在线监测。
报告提出,要严格取水许可,建设取用水监测体系。严格供水水质管理,对城镇自来水取水净化输配全过程管理。继续推进国家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建设,不断扩大监测覆盖范围。加强供水单位水质检测能力建设。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协调优化水质监测方案。定期开展水源评估、水源保护区执法检查和后督察、水质督察等水质监管工作,加大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严格实施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保障饮用水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提出,要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报告提出,要将用水效率控制红线指标逐级分解到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强化用水效率管理和责任考核。抓好用水定额和节水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开展水平衡测试,加快制修定高用水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定额国家标准,严格用水定额管理,把用水定额标准作为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用水计划下达的重要依据。要进一步完善节水管理制度,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我国将推行水价调整成本公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保障饮用水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提出,要推行水价调整成本公开。逐步扩大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试点范围,通过公开供水单位成本和价格部门成本监审结果,消除社会各界对供水价格改革的疑虑,争取理解和支持。
报告提出,要积极推进水资源费改革。合理制定和调整地表水、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促进水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使用。对居民生活用水积极推行阶梯式计量水价,通过合理核定各级水量基数,在保证基本生活用水的同时,适当拉大各级水量间的差价,促进节约用水。对非居民用水推行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收费制度。对洗车、洗浴、高尔夫球场等高耗水行业,实行特种用水价格,拉大与其他行业用水价格差,抑制高耗水行业用水。妥善处理水价调整与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的关系。对水价调整不到位的,地方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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