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年胜


  新安热线摘 由佛山市纪委、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市纪检监察学生主办的《廉洁佛山》第一期日前出炉。记者看到,佛山市纪委刊出《小官大贪启示录 》一文,首次剖析郑年胜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不仅首次披露一系列办案细节,对案件进行反思,还提出了对策,文章署名是市纪委纪检监察二室。此举在佛山鲜见。


  首次披露细节郑年胜“人微权重亦官亦商 善于伪装”


  据悉,郑年胜挪用资金、受贿主要发生在其担任陈村镇镇长、祖庙街道党工委书记期间,虽然职级最高时也就是副处级,但职位小权力大,仅仅为企业经营者许诺“帮帮忙” ,就捞取2100万元人民币,令人瞠目。另外,他亦官亦商,角色混乱。“办案人员在郑年胜办公室的保险柜里找到的不是文件,而是大量的翡翠制品。”据披露,郑身为公务繁忙 的街道主要领导,却花费大量的时间在陶瓷和玉石生意上。


  “善于伪装,表里不一”是郑的另一个特点。“郑平时公开使用的手机款式旧、功能少,一副节俭的样子,但在他被控制到案时,从其身上发现四部手机,7张手机卡,每个手 机号都有相应的联系人。在检查其住所,办案人员还发现他人所送的20部尚未拆的IPONE手机。”


  反思腐败根源官员视权力为“本钱” 制度轻执行


  什么造成了今天的郑年胜?


  “对权力制约监督不到位,为小官大贪发生创造了机会。”文章坦言,郑行政级别不高权力大,而相应监督却跟不上,陷于“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的怪圈,制度规定和纪律要求在其眼中形成虚设,这使郑可以肆无忌惮大搞权钱交易。“这说明权力是官员搞腐败的‘本钱’,而不是职级。”此外,权力过于集中也是腐败重要因素。文中披露,对土地开发利用、共管资金等集体讨论决策流于形式,郑个人决定的事容不得他人说不,集体决策成了郑的“一言堂”。


  “长期以来,我们在制度建设方面存在重制定,轻执行的现象,导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文中指出,对3亿元共管资金的监督有明确规定,但通过操作,其中的1亿元解除共管。


  除了对制度的执行不到位,为权力寻租提供了较大空间,资源集中投入和权力的体外运行,为腐败者谋取私利创造了条件。佛山名镇项目直接交由祖庙街道负责实施,“当时禅城区为了加快推进项目实施了“权力平移”,即将区属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批权限下放到管委会,实现管理权、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合一,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


  应对“小官大贪”“权力不能一放了之,不能放而不管”


  据分析,避免“小官大贪”落实制约是关键,“必须紧紧抓住权力制约及其制度设计这一关键。”


  “首先加强对小官权力的监督制约,第二,重视制度的合理设计,第三,推进改革放权时,监督一定要跟上。”文章分析。“在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中,下放权力,让基层拥有足够的权限干事创业是必要的,有利的。但不能一放了之,不能放而不管。放权的同时服务要跟上,监管要到位,否则,一味为了‘大干快上’去追求绩政工程和形象工程,人员素质不具备而给太大的权,就会要么不胜任,要么给别有用心的人进行贪污腐败创造条件。”


  另据记者了解,佛山启动廉洁城市建设,佛山市纪委将有一系列的动作。其中,佛山预防腐败公益宣传片很快会在佛山面市。


  挪用公款过亿 数罪并罚判死


  ■案情回放


  2011年8月以来,经佛山市委批准,佛山市纪严肃查处了禅城区原区委常委、祖庙祖庙街道原党工委书记郑年胜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经查,涉嫌挪用公款一个亿,受贿2510万元人民币。2012年5月21日其在高明法院受审。同年7月25日下午,佛山中院对郑年胜腐败案作出一审判决:郑年胜挪用公司资金、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受贿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声音


  佛山反腐


  要与民营企业等形成合力


  “建设廉洁佛山,就应改变过去权力反腐、单打独斗的做法,强调制度反腐和社会反腐,走群众路线,引导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合力。就应该改变过去侧重党政机关体制内的做法,要求统筹兼顾,把工作领域延伸到全社会。”佛山市委党校校委委员、副教授刘宁在该刊物上发表文章指出。


  他说,佛山民营企业数量众多,实力很强,是参与预防腐败的重要力量。佛山的社会组织也很发达,在建设廉洁城市的过程中,也同样要充分发挥其作用。“这样才能形成‘合力推进,全民共建’的廉洁佛山的生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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