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打工被跨省遣返


  新京报: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在大街上拉小提琴卖艺?


  陈平福:2005年,我患心肌梗塞,做手术,在心脏里放了一个支架,欠了5万块钱的债。那时一个月工资才400多元,为还债,出来卖艺。


  2008年,我所在的企业(在企业子弟学校任教)破产,给了6万多元安置补偿金,我把钱交给了儿子。第二年,儿子按揭买了房子,他每月工资才1400多元,每月按揭款要交1700多元,有困难。我爱人退休工资刚过1000 元,我没有退休工资,只能卖艺挣钱。


  新京报:卖艺挣了多少钱?


  陈平福:3年,把欠的5万多块钱还了。


  新京报:什么时候学的拉小提琴?


  陈平福:1980年左右,在大学里,跟同班同学学的。我最喜欢小夜曲,喜欢贝多芬和莫扎特的曲子。我在大街上拉的也是那些古典乐曲。


  新京报:卖艺时,遇到了什么事?


  陈平福:百姓都比较善良,他们会帮助我,没有他们,我这几年不知道会怎么过。但政府不让卖艺。在大街上,各样的执法人员都来找我,有保安、公安、城管,最后是救助站。救助站的人说我是街头卖艺,属于流浪乞讨人员,属于他们管理范围。


  新京报:他们把你送到了救助站?


  陈平福:没有,把我拉到郊外,放下就走了。


  新京报:为什么不让卖艺?


  陈平福:说影响市容。我很难理解,为什么百姓都那么善良,而政府就不容纳我。其实我什么都没有影响,我是拉琴的,又没有跪下磕头要饭。这是艺术,是街头艺术。我认为卖艺应是文明行为,不是一种丢脸的事。


  新京报:没想过到别的地方当老师?


  陈平福:在兰州我找过两次,都失败。去年正月十五,原来的同事在云南当老板,让我去上班。觉得挺好的,管吃管住,云南环境也好,准备在那安心当个教师,不再上网,从此不写东西,就是打工挣钱,养活自己。但是,他们联合执法,把我跨省遣返了,让我呆在家里,不让我打工。


  新京报:为什么遣返你?


  陈平福:因为我网上发表的言论。


  “我写的东西对社会进步有利”


  新京报:从什么时候开始写博客?


  陈平福:写博客是从2007年开始的。我看到这个社会有不公正。我要把这些东西写出来,告诉世人,还要分析里面的原因,不好的事情是怎么产生的,原因在哪,怎么才能根除。我写的都是些现实问题。


  新京报:为什么要写博客?


  陈平福:没有别的方式。别的方式就是上访,我觉得行不通,没作用。有一次有执法人员抓我。他们折腾我,恐吓我,不让我吃饭,学习他们的各种通知。为这事,我跑到信访办,我还没说完,就被轰走了。


  新京报:你觉得那些文章有害吗?


  陈平福:没有害,都是真实存在的。我看到我们教育中、文化中存在的不好东西,就要分析,这个东西不好,要改变。我写的东西可能对政府形象不好,但是对社会进步是有利的。但他们考虑的问题是,你写的这些东西都是揭露社会阴暗面,有损政府形象。


  “关心社会进步就是公民意识”


  新京报:什么时候知道你写的东西惹了麻烦?


  陈平福:2008年。那时候我在上班,他们跑到单位找我,说我在网上发的那些东西,对政府形象不利,以后要注意点,让我删掉。有好多网站,把我的博客关掉了。我当时开了100多个博客,都是实名注册。最后,就剩下两三个可以发表。


  新京报:博客里,你提到公民意识,什么是公民意识?


  陈平福:大家要关心政治,关心社会进步,这就是公民意识。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生活经历,每个人的生活经历不同,社会地位不同,思想就不同,这是很正常的。


  新京报:有人说你心态不正、太偏激、太消沉、过于消极,你怎么看?


  陈平福:我觉得我心态很正常,偏激是他们的看法,我怎么想的就怎么说。


  新京报:你对生活还有信心吗?


  陈平福:当然有信心,只要我在大街上拉小提琴,就能生活下去。


  新京报:今后还会写博客吗?


  陈平福:会写。他们应该做一些实的东西,应该行公益,施怜悯。我想社会进步本身是行公益。我讲的都是实实在在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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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刑法》第105条第2款规定: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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