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场星报报道,昨日,记者从合肥市房产局获悉,该局给房地产中介市场扔了一颗“重磅炸弹”,要求在合肥范围内对于房地产中介市场的11项违规行为进行整治,对发现的“炒买炒卖、哄抬房价”等行业不规范行为进行查处和曝光。合肥市房产部门将定期发布交易风险提示,提醒群众审慎选择中介机构。

  对中介:严打“炒买炒卖、哄抬房价”

  合肥市房管局工作人员介绍:“我们已经收到并转发了省住建厅的相关通知,结合合肥的实际情况,逐一遵照执行。”合肥将集中查处11种中介违规行为,分别是:发布虚假房源、不实价格信息招揽客户,诱骗消费者;未将房屋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信息及时告知购房人;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房地产中介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捆绑收费;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通过网签系统签订中介服务合同、交易合同;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侵占或挪用交易资金;泄露或不当使用客户信息;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到所在市、县房产主管部门备案;中介机构非法集资。

  合肥市房产局要求各县(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对发现的“炒买炒卖、哄抬房价”等行业不规范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和曝光。各区(开发区)住建部门要加强对辖区范围内房屋中介租赁机构的监督检查,及时协调和处理房屋租赁纠纷。

  对市民:定期发布交易风险提示

  发现了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怎么处理?上述工作人员介绍,合肥市房产局将对检查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中介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依法给予限期整改、暂停网签、记入诚信档案、罚款、取消备案等处理。

  合肥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完善行业规范和自律公约,制定符合行业特点的从业标准;积极探索建立行业信用评价体系、降低行业信用风险;认真开展对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不断提高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队伍素质。合肥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必须做到:不得垫付购房首付款;不得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不得发布虚假房源、隐瞒房地产真实交易价格信息诱骗消费者;不得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捆绑收费;严格执行房地产经纪管理的各项规定和网签工作制度。

  合肥市各级房产部门将积极配合金融监管部门,坚决查处中介结构“首付贷”性质的业务。同时会将未备案的中介机构名单向社会公开,发布交易风险提示,提醒群众审慎选择中介机构。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任金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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