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市教育局近日出台《2013年芜湖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对今年我市小学、初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进行规范。
就近免试入学严禁择校
据介绍,今年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以“市级统筹、以区为主、区域联动、共同协作”为总原则。市教育局统筹管理和协调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负责组织实施区域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实行公办学校依据审定地址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办法,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区有公办学位。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卡地址一致。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招收同城借读生。
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儿童
在招生对象上,小学阶段为本市市区户籍、年满6周岁(200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以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阶段为本市市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以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本地户籍的学生就学办法
学生在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免试就近入学。学生的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父母)的户籍、实际居住地相一致。确认实际居住地(家庭住址)以法定监护人户口、房卡(全产权的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等有效证件)地址为准。法定监护人(父母)户口不在一起的,以与学生实际居住在一起的父亲或母亲的户口、房卡地址为准。法定监护人(父母)户口不在本市的,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父母)在外地的相关证明:户籍证明、身份证和委托监护公证书(法定监护证明),经审核确认后,方可以学生及委托监护人户口、房卡地址为准。
因特殊情况造成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分离的,按下列规定办理:①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书和原房卡等原始证明材料,按拆迁协议安置地址就近入学。②本市户口租房的,需出具市房地产登记管理处批准的《房屋租赁许可证》,由相关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③已入住新购住房暂未办理房产证、户口未入的,凭购房合同及全额购房发票,在居住地就近入学。
父母离异的学生,以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为依据,并以实际法定监护人的实际居住地为准。
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人才户口未入的子女,凭法定监护人(父母)的引进人才证明材料、特聘单位申请报告、在芜的《居住证》、租住房屋的需出具市房地产登记管理处批准的《房屋租赁许可证》,在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
外来务工者子女就学办法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需向实际居住地教育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有关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需提供以下材料:①家长书面申请;②户籍地乡镇以上政府外出务工、子女随同外出就学证明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③父母及学生的户籍;④现工作单位证明或其他就业相关证明材料;⑤父母及学生在芜的《居住证》;⑥租住房屋的需出具市房地产登记管理处批准的《房屋租赁许可证》,及现居住地社区出具的证明。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与本地户籍学生同等对待,做到“七个相同”,即:同进公办学校、同编班级、同等义保机制保障、同一免费标准、同样评先评优、同享贫困生资助政策、同等中考中招政策。
义教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日程
2013年市区小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7月10日-12日,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组织发放《义务教育登记表》,同时审核户口和房产证、合法租赁证件及其他房屋产权有效证明材料;7月-8月,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汇总审核区境内适龄入学儿童的户口、房产证,确定区境内各小学招生计划及招生服务区域(招生地段)并公布;8月20日-21日,各小学向社会公布当年的服务区域(招生地段);8月22日-23日,各小学组织招生登记报名,报名时需交验户口、房产证、《义务教育登记表》、计划免疫证明。8月25日-26日,各小学发放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8月29日-31日,新生报到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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