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私分国家付给学生的专项补助资金17万余元;用假名在民办学校领工资……昨天记者从芜湖市南陵县检察院获悉,该县教育局原副局长杨闵(化名)因贪污受贿,已被检方刑事拘留,目前该案已侦查终结。


  副局长学校领工资


  2012年,南陵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该县黄冈博洋学校董事会6名成员,涉嫌职务侵占。该县检察院获悉案情后,对此立案调查。


  “涉嫌贪污犯罪的一共6人,与警方交接材料时,我们发现一个特别的名字‘杨丽’,这个人在公安机关没有备案,是个假名。 ”检察院工作人员介绍,杨丽虽在学校没有具体职务,每个月却照常领工资。经进一步侦查,检方发现“杨丽”的工作单位实际在南陵县教育局,他就是杨闵,当时任该县教育局副局长。


  掌握杨闵在县教育局、民政局工作期间收受博洋学校“干股”、“分红”等犯罪证据,2012年12月经检察长批准对杨闵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在随后调查中,又发现犯罪嫌疑人杨闵共同参与陈某等6人私分国家专项补助资金的行为,涉嫌贪污犯罪。


  贪污学生补助款


  今年1月9日经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以涉嫌受贿、贪污犯罪对犯罪嫌疑人杨闵予以逮捕,1月10日杨闵被南陵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记者了解到,杨闵在2007年至2012年任南陵县教育局副局长、南陵县民政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南陵县黄冈博洋学校谋取利益,收受陈某等6人无偿转让的“股份”44800元,领取黄冈博洋学校“工资”计36075元,参与“分红”分得12000元。


  值得一提的是,杨闵伙同黄冈博洋学校6名合伙人,将原本发放给学生的补助资金17万余元收入囊中。为防东窗事发,杨闵虚构了“杨丽”这个女名,每个月还在黄冈博洋学校领取工资975元。


  【案情细节】嫌犯抵赖笔迹锁定


  “我们发现该校股东列表领取学生补助款的一份发放记录上,有杨闵本人的签名,但杨闵却辩称该签名不是他本人所签,系别人模仿伪造,自己对相关问题完全不知情。 ”南陵县检察院透露,导致案件侦查一度陷入僵局。


  无奈下,检方连夜将杨闵的书写样本送往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检验鉴定中心,经市院笔迹鉴定专家认真比对检材与样本,确认学生补助款发放表上的签名为杨闵本人亲笔所写。证据面前,杨闵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不仅交代了其伙同其他6位股东贪污学生补助款,还承认入“干股”的受贿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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