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记者昨从淮南市大通检察院获悉,该院侦办的我省首起“毒胶囊”案件中,该市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科长王华照因监管不力,近日被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


  2007年12月至2012年3月间,淮南市胶丸厂从非食用明胶生产企业四川省大英县精峰明胶有限公司购进工业明胶47.9吨,价值138.1万元,所购工业明胶全部用于生产药用胶囊。后经检验,该厂生产的空心胶囊帽中铬含量超出中国药典明胶空心胶囊的铬含量标准。


  经查,当时王华照作为药品安全监管科长,在履职过程中严重不负责,自2007年任职以来,对该厂只检查过两次,且都没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也没有发现该厂胶囊药品批准文号2007年已过期,未督促该厂及时进行再注册;未对该厂原料购进、生产以及产品销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致使该厂大规模使用工业明胶代替食用明胶进行生产,导致“毒胶囊”大量生产、销售、使用的严重后果,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另查明,王华照还对相关单位予以关照和帮助,多次收受现金或购物卡合计4.7万元及笔记本电脑一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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