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林某和朋友在饭店吃饭,酒足饭饱后,林某无故殴打其他客人,被接警而至的民警制止。当民警要带林某回派出所调查时,林某袭警,其朋友周某也上前强行阻拦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结果两人均被花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批准逮捕。2013年3月27日,林某、周某又被花山区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4个月。
2012年12月26日,民警张某接110指令,称其辖区内一火锅店里有人打架。接警后,张某带领该所协管员孙某赶至事发地点,当场制止了林某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并决定将林某带回派出所处理。林某的同伴周某上前推搡民警、拉扯警服,同时,林某对协管员孙某拳打脚踢,致孙某脸部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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