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房屋住户和借款人的质疑,黄科长同样表示,“那3人办理房产证时有《购房合同》、发票等齐全的材料,从窗口就可以办理。”但对于3名骗子提供材料的真伪,黄科长表示,“理论上,我们并不具备鉴别能力,警方还在查”。
骗子极可能用了假合同
3月29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了办理此案的淮北市公安局相山分局经侦大队。据悉,该大队已于3月12日对该案进行了立案。经查,涉案的的仝、王、邵3人均为淮北市烈山区人。3月14日,经侦大队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3人进行网上追逃。
据办案民警介绍,目前,他们已经成立了专案组进行侦查。经过鉴定,3名男子在房管局办理房产证时,所使用的《购房合同》上的某房地产公司印章、财务印章,与该公司真正持有的印章“不是同一枚印章”。
“我们找到房地产公司的相关人员了解后,他们也表示并没有签署这份合同。”该警官称,据警方目前掌握的情况,犯罪嫌疑人所用的《购房合同》极有可能是假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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