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一开始爱人根本不相信我每天住在乡镇,她也不理解。”一个被称之为“五天四夜”的规定,彻底打破了宿州市埇桥区桃园镇党委书记王彦中下班即回家的生活方式。


  “五天四夜”,作为一种官方硬性要求性质的“免费加班”,正在宿州市埇桥区乡镇兴起。所谓“五天四夜”,即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每周五个工作日,必须有4天夜里住在乡镇,目的则是期望干部们多多学习、走访群众、思考发展。


  规定:五天必须四天晚上吃住乡镇


  “几乎每天都要向爱人‘汇报’,甚至一开始她根本不相信我住在乡镇里面。”对宿州市埇桥区桃园镇党委书记王彦中来说,往常下班后和家人一起的生活已不复存在。


  王彦中所说的新政策是2013年春节后,当地开始施行的名为“五天四夜”的规定。根据宿州市埇桥区区委、区政府《关于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每周在乡镇住宿不少于4晚。


  规定被纳入年度考核的范围之内。“严重不合格的乡镇,主要领导免职。”据负责监督考核此项规定的埇桥区效能办的工作人员介绍,“考核的指标是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在岗率。”


  按照考核办法,除因处理如拆迁、招商等工作外,其他人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且被发现晚上未在乡镇住宿的话,一般情况下,“会被通报批评,由所在乡镇党委班子写出检查,并记入效能办的档案,与年终考核挂钩。”通常的考核方式为效能办的工作人员突击抽查。


  事实上,“五天四夜”规定在施行的过程中,有的乡镇未能按照要求做到。在埇桥区效能办2013年2月份的通报中,多个乡镇在岗率不高,其中灰古镇因为错误领会文件精神,情况最为严重。“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被追究责任。”埇桥区纪委常委、效能办负责人刘耸说。


  突检:副镇长晚上仍在联系招商


  乡镇干部每周有四晚必须在乡镇过夜,情况到底如何?3月27日晚记者跟随埇桥区效能办工作人员一起,并由记者随机点名两个乡镇进行突击抽查。


  当天21时,当工作人员来到王彦中所在的桃园镇检查时,乡镇党政班子成员12人,有11人在岗,1人赴城区负责拆迁。


  3月27日22时许,在西寺坡镇本应有13人的班子成员,有4人因公不在镇里住宿。当效能办人员到达镇里时,乡镇干部已经休息。


  不过,记者随后与效能办工作人员到宿舍点名时,发现该镇一名副镇长正在与一名客商交谈,“那个客商有意在西寺坡建立面粉厂。”


  背后:“非常时期行非常之举”


  事实上,“五天四夜”的规定落实于文件要求之前,埇桥区委书记孙勇在一次开会时,即要求乡镇干部在乡镇住宿。此后具体规定以文件的形式出台。


  而对于出台此项规定的原因,则是当地对于经济发展的渴望。“区里提出在两年内打造100万平方米的标准厂房;2年内吸引1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税收2亿元等。”刘耸介绍,而这些工作的量都非常大。


  “非常时期行非常之举”,刘耸解释,在如此艰巨的工作面前,如何完成任务,将成为摆在乡镇干部面前的首要任务。“以效能建设为目标,出台相关规定应该是有必要的。”刘耸说,“不然以之前的工作作风,根本完成不了相关任务。”


  疑问:流于形式和不近人情?


  虽然在三月上半月的突击检查中,乡镇干部的在岗率已得到改善,不过,疑问也随之而来。一位乡镇干部私下说出疑问:“这会不会流于形式,最后变成一种作秀?”


  对于疑问,刘耸说:“事实上这只是一种手段,而非目的。”刘耸称,区委书记孙勇曾将“五天四夜”比喻为“上晚自习”,“就是要养成夜里也要思考当地发展、为百姓办事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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