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多名男子酒后在KTV寻衅滋事,并追打报警保安,脚踹出警警察,棍砸无辜顾客。4月2日,七名被告人一审以寻衅滋事被安庆市迎江区法院判处刑罚。


  2012年11月9日21时许,李某与陈某等人在安庆市迎江区龙山路一KTV包厢唱歌,期间与正在其它包厢唱歌的胡某等四人相遇。李某华、陈某、胡某的包间,陈某因与胡某有矛盾发生争吵,李某上前打了胡某一拳,后被拉开。胡某等人离开后李某以为胡某等人会邀人来打架,遂电话相互邀约袁某等多人到KTV打架。


  当李某邀约来的人在KTV大门口聚集时,迎江分局的三位民警接到报警已至现场处警。李某等人不满KTV保安报警,遂追打KTV的多名工作人员 。民警上前劝阻,陈某等人又殴打民警。追打过程中,在前台买单的两名顾客上前劝阻,李某等人又采取用甩棍砸、用烟灰缸砸、拳打脚踢等手段将两名顾客打伤,并脚踹民警。其他成员也纷纷出手追打他人及KTV工作人员,上演了一出安庆版的“古惑仔”大战。后一人被当场抓获,其他人逃逸。


  2012年12月3日,被告人李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其寻衅滋事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等七名被告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其间有人被殴致轻伤,七名被告人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故判决七名被告人六至十一个月有期徒刑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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