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昨天,庐阳区检察院公诉科一名检察官和记者联系,希望帮助幼年被拐的惯偷王阿坤早日回家,“也许在找到家人之后,他能早日回归正常生活。”
去年12月26日晚,王阿坤因偷窃手机被抓。随后,该案被移送庐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查阅卷宗时,办案检察官发现这并不是王阿坤初次犯案。去年4月,王阿坤因盗窃罪被包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因为是未成年人,认罪态度很好,他得到了从轻处理。在更远的2008年,14岁的他是一起非法拘禁案的受害人。行窃尚未得手,他被对方发现,随后遭到拘禁殴打。当时,他的姓名是“王二坤”。
“我不认识字,也不知道名字怎么写,老板是这么叫我的。”提审时,王阿坤告诉检察官,他没有身份证,就连自己的姓名和出生日期都是从“老板”那知道的。8岁那年,在广东珠海农村老家放牛时,他被拐来合肥,受“老板”控制。只有偷来财物上缴给“老板”,他才能得到满足温饱的食物和衣物,还时常被打。后来,他虽然摆脱了“老板”的控制,却习惯以偷为生,失去了改变现状的勇气和想法。一直以来,他露宿街头。
关于8岁以前的生活,他只记得家在广东珠海农村,有两个姐姐和一个哥哥,父母当时在外打工。除此外,他再想不起任何信息。虽然如此,他却从未停止对家的想念。回家,于他而言是可望不可及的一个梦。
检察官认为王阿坤锒铛入狱和童年时被拐有很大关系。“法律的目的是为了打击犯罪,但最终还是为了挽救和教育。”检察官希望帮助王阿坤找到家人,也许这将改变他的人生,点燃他对生活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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