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合芜蚌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要收“福利”了。记者从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日前,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发文,给予合芜蚌自主创新试验区与北京中关村、武汉东湖、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同等的三项税收政策。


  记者了解到,此次国家给合芜蚌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红利,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在试点期间,给予合芜蚌地区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和为科技人员缴纳的“五险一金”列入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范围,允许按实际发生额的150%比例,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予以税前扣除。


  第二项政策是将职工教育经费纳入税前试点扣除。试点期间,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 也意味着,高新技术企业的纳税额基数将减少,企业税负有所下降。


  股权奖励不同于现金奖励,对搞研发的技术人员来说,让他们一次性缴纳个税,可能金额较大,存在困难。这一次的税收政策,在这一方面也做了特别规定:企业技术人员获得本企业给予的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奖励时,可以申请在5年内分期缴纳。


  据悉,这些政策试点的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这就意味着,去年发生的相关税收,可以在今年报税时进行追溯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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