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讯  想趴在课桌上午睡?NO,先交钱吧!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珠海金湾区一小学向学生收取午睡费。


  怪事:趴桌睡觉先交钱


  最近,珠海金湾区一小有家长投诉,珠海市金湾一小对二年级以上的学生不提供宿舍,不少学生因为离家较远,中午不回家,在学校吃完午餐后,直接留在教室写作业,或是趴在课桌上小睡一会儿,等到下午再上课。学校没有专门派人监管。可前段时间,在小孩报名时,校方要求按每天1元的标准收取“午休费”,该校学生家长质疑学校在义务教育阶段收取午休费,涉嫌乱收费。


  对此,名为运笔刀歌的网友戏称:这是一个神奇的country!学生趴在课桌上午睡也要收取1元钱的午休费,还是发改局批准的!发改局,一个神奇的部门,拥有批准一切的权力!是不是学生上厕所也要“污染费”?出大门要交”养路费“?家长在门口接怎么也得交停车费啊?建议紧急成立”费务局“,专门负责收费!——一群”费“物!


  质疑:义务教育强收取


  小学不是实行义务教育吗?实行义务教育,学校就不得乱收费,向学生提供的资源均应免费,这当然包括免费向学生提供课桌。那何来理由何收取“午休费”呢?


  据了解,近些年,教育方面各种名目的乱收费成了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相关部门虽然对学校乱收费进行了多次查处,但学校乱收费仍屡禁不止


  我们都很清楚,收午休课桌费是打了教育部禁止乱收费的“擦边球”,因为教育部禁止乱收费的规定里不可能事无巨细,不可能把禁止收午休课桌费也包括进去。对此,学校称收取的午休费已得到上级部门批准,是合法的。毋庸置疑,“午休费”是典型的乱收费现象。但令人惊讶的是,学校负责人称所收经费是经广东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批准的并且全部上缴财政,学校没有截留。


  我们不仅诧然,收午休课桌费堂而皇之,以部门联合的形式发文征收,上缴地方财政,成了地方财政收入的一个来源。这不是歪风吗?居然还被纠风办批准,纠的是什么风?


  热议:巧立名目为哪般


  为何这种现象一直存在?归根到底都是钱的原因。一些学校领导为了学校和教师的小团体利益,巧立名目乱收费。补课费是多次明令禁止和取消的收费项目,虽然多次清理整顿,但不少学校仍“乐此不疲”,并且手段越来越隐蔽,标准越来越高。


  另一方面,从教育体制与现行制度来看,由于体制滞后,制度方面弊端较多,长期以来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执行的是“谁收费谁得益”,这是造成乱收费的内在原因。


  从我国教育立法的角度分析,法律规定有待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可收取学费”。由于这一原因,九年制义务教育本应带有强制性的免费性质,但因立法留有活口,使得各种收费在法律的保护下,口子越开越大,收费数额越来越多,收费的名目也日益增多。


  学校的职责是培养学生,使之将来服务于社会、报效国家的,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是通过学校、家庭教育培养树立的。学校乱收费现象容易使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对社会和学校产生畸形的认识,这样的危害不容忽视的。针对学校乱收费现象,有关部门应加大整顿力度,在加重对乱收费学校经济惩罚的同时,也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严肃处理。让学校真正回归到一个教书育人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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