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为了获得“干爹”信任,枞阳男子王某某伪造合肥中级法院的印章和文书,并虚构债权,骗取“干爹”现金8万余元。3月1日,安庆市迎江区法院判处犯诈骗罪的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一个月。
被告人王某某对年逾70岁的白先生以“干爹”相称。2012年1月,被告人王某某联系被害人白先生,虚构自己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与他人债务纠纷一事。并将伪造的盖有“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印章的“强制执行公证书”和“证明书”给受害人看。“公证书”内容为某债务人欠王某某借款本息共计97万余元。“证明书”内容为债务人将80万元现金、利息44000元由法院转存给白先生定期锁存一年,于2012年7月16日自动解锁。王某某谎称急需资金,向白先生借钱。将一张废银行卡交给受害人,称让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债务人的欠款97万余元转存到该卡。截至2012年5月,多次骗取被害人白先生共计81800元。案发后,被告人王某某父亲代其退出赃款3000元,已返还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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