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安热线 以单身挎包女性为目标,连续实施多起抢劫伤人案,尤其令人发指的是,在被捕前的一次作案中,抢劫本已得手并逃离,被告人竟又返回现场,持刀将受害女子残忍杀害。昨日,淮南市中院开庭审理这起系列抢劫、杀人案。庭审时,被告人周某对指控事实供认不讳,并当庭称“只求一死”。
光天化日持刀抢单身女子
2011年12月19日16时,该市田家庵区香港街22号楼附近,独自下楼的袁女士突遭一男子持刀捅刺颈面部,随身携带的挎包及包内现金等被抢。
2012年3月3日15时,田家庵区前锋新村“三益浴池”附近,独自行走的谈女士遭一歹徒抢劫,面部被刺数刀,歹徒抢走其皮包及手机等逃离。
3月24日14时,田家庵区香港街杏林小区一楼道门前,受害人范女士背着包出小区时,遭一男子持刀抢劫,范女士头面部多处受伤,随身财物被洗劫一空。
抢劫后又折回杀死受害人
2012年4月1日11时许,在淮南市国庆东路轴瓦厂附近,受害人侯女士独自骑车回家,身后一名男子尾随而至。行至楼梯口处,男子持刀对侯女士面部连续捅刺,又用刀割侯女士双手,将受害人的挎包、现金和手机等悉数抢走。男子得手并逃离现场后,很快又返回现场,持刀割开侯女士颈部并连续捅刺,受害人当场死亡。
被捕时称正准备再次作案
经严密布控,2012年4月7日上午,在田家庵区将周某抓获。
经讯问,周某交待了因侵财而实施的抢劫并致一人死亡的犯罪事实。令人惊讶的是,被捕时周某称:“如果你们不抓到我,我准备4月8日再去抢劫。”
在昨日庭审中,被告人周某被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庭审时,周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因案情重大,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对话嫌疑人:杀人只为“求死”
四次作案时间,均是光天化日之下,为何如此大胆?被捕前的一次作案,本已得手并逃离,为何事后还返回现场将受害女子残忍杀害?庭审时,面对法官的讯问,周某十分冷静地进行了回答。
法官:你为何要多次实施抢劫?
周某:我一直一个人在市里租房居住,一直没有稳定工作。租房子、吃饭都需要钱,都是靠抢劫得来的。
法官:你四次作案时间,都是光天化日之下,你不怕被发现吗?
周某:我并没有刻意地选择作案时间,只选择单身的且带着包的女性,跟踪到无人的地方然后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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