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安庆市的陈某透支信用卡后拒不偿还,落网后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1月31日,陈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安庆市迎江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2011年2月18日,陈某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市分行信用卡部申办了一张金穗喜羊羊与灰太狼联名贷记卡。至2012年10月,陈某最后一次刷卡、还款,至此共计透支本金为19975.66元。
此后,银行多次以书面、短信、电话等方式催促陈某还款,陈某均置之不理。陈某后竟换掉手机号码携老婆孩子去外地打工。接到银行报警后,公安机关经立案侦查后将陈某列为网上逃犯。2012年9月26日,陈某被杭州铁路警方抓获。
2012年10月,陈某将所透支的本金及利息合计25700元返还中国农业银行安庆分行,并请求从轻处理。
迎江区法院审理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人民币19975.66元,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陈某某已偿还全部透支款,庭审中其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法院根据被告人的具体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法对其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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