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批复指出,“根据国家关于行政机关办公楼建设标准和祁门县党政机关人员编制,同意你县党政机关办公楼按总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建设,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


  省发改委项目公示:18000平方米、县财政拨款


  2012年10月9日,安徽省发改委在其网站上对“祁门县政务办公用房”项目公示。该公示显示,省有关部门批准给祁门县政府,用于建设政务办公用房的建设规模为18000平方米;建设地点:祁门县城原赤山瓷厂所在地,资金全部来自于祁门县财政拨款。


  祁门县招标公告:33000平方米、8000万元


  2012年12月21日,祁门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公布了《祁门县政务办公大楼工程招标公告》。该公告称,祁门县政务办公大楼工程已由县发改委批准建设,本次招标工程项目建设地点在祁门县新城区,耗资约8000万元,建筑面积约33000平方米(其中地下1层,地上17层等),计划工期为550天。招标单位为祁门县政务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结果:33000平方米、106419359.05元


  1月24日,该项目正式开标。随后公布的招标结果显示,面积为33000平方米,安徽省黄山市祁门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格为106419359.05元。公示的时间从2013年1月25日至2013年1月29日。


  1.064亿元的中标造价,超出之前的招标公告金额8000万。


  求证


  省、市发改委:


  当地不得超出批复规模建设


  早在2007年3月18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其中明确规定,县级党政机关建设办公楼,由省人民政府审批。


  根据规定,党政机关办公楼单位综合造价(不含土地有关费用及市政配套建设费),省(部)级不得超过4000元/平方米,市(地)级不得超过3000元/平方米,县(处)级及以下单位不得超过2500元/平方米(目前祁门政务办公大楼为3224.8元/平方米)。


  随后,记者联系了黄山市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科负责人詹义求。他强调,祁门县建办公大楼绝对不容许超出黄山市发改委立项时规定的建设规模和财政投入。“我在外地出差,下周会关注此事。”对于现在政务办公大楼是否超标一事,詹义求表示并不知情。


  省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处相关人士称,祁门县建设政务办公楼不得超出省政府批准的建筑规模指标,至于当地实际建设时是否真的超标,她建议记者可以向黄山市的纪检部门反映。


  记者随后将相关问题和疑惑,反映给了黄山市纪委,暂时还没有得到正面答复。


  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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