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要求 切实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建立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和社区“五位一体”的救助网络
◎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和综合治理范围
新安热线摘 时值数九寒天,城镇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处境更加艰难。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健全“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机制,切实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迅速组织民政、公安、城管、卫生等部门,开展“寒冬送暖”专项行动,以车站码头、繁华区域、地下通道、桥梁涵洞等场所为重点,加大巡查和救助保护力度,引导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机构接受救助。对不愿到救助机构接受救助的,提供食物和御寒物品;对生病的流浪乞讨人员,按照“先救治后救助”和“就近就便”原则,及时予以救治。
通知要求建立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和社区“五位一体”的救助网络和工作平台,健全市、县救助管理机构,完善救助设施。各级救助管理机构要提高服务水平,完善内部管理,对求助人员和求助电话,要热情接待,文明服务,快速办理。鼓励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热心人士及时报告流浪乞讨人员线索,提供应急救助服务;利用救助管理机构资源优势,逐步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承担事务性、专业性救助服务。要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和综合治理范围。对救助工作不力,出现重大安全和责任事故的,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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